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规定,2013年烟台市福山区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6名(岗位要求详见附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勤奋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其他报考人员须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的岗位。
(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基层服务毕业生”),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服务期满两年、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应聘的,可报考面向基层服务毕业生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公开招聘人员的回避问题,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1〕31号)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9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参加招考。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初审、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当场缴费,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4日—12月1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烟台市福山区人力资源市场(福山区福海路152号,原劳动局大楼一楼大厅内)。
(二)具体要求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填写完整的《烟台市福山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需在半岛制造业人才网上下载并填写,网址:http://www.fsrc.gov.cn)、近期一寸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以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出生日期的户籍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同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择业期内未派遣的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2、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集体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外,还须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信;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个人人事代理证明信。证明信式样附后)等。
3、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手续。
4、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免收考务费。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没有《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的,城市低保人员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大学生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5、符合条件的基层服务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还须出具县级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还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级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还须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其它事项
1、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定向招聘岗位核减的招聘计划相应调整到非定向招聘岗位。
2、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取消核减情况以及笔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在半岛制造业人才网上公布。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无论招考工作进行到何阶段,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
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两科,按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6:4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思想品德、法律常识、时政方针等知识。
2、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合格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进入面试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确定:岗位计划在5(含)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6-10(含)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11人以上的,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在半岛制造业人才网上公布。
(二)面试
面试由福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单位组织。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综合素质答辩、专业技能考评等不同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半岛制造业人才网站)。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依次按博士、硕士、省级优秀毕业生、211工程院校毕业生、普通院校毕业生的顺序排序,仍不能确定,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半岛制造业人才网上公布。
五、体检与考核
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国家对招聘岗位考核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经审查人事档案或有关材料后,符合本《招聘简章》规定的,在半岛制造业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拟聘用人员情况和用人单位行业特点、人员结构等情况,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研究确定分配去向,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分配去向确定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弃权、不能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其他人员。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咨询电话:0535-6356290
0535-6356306(报名期间)
监督电话:0535-6356279
笔试、面试成绩查询网站和进入面试范围、体检考核范围公示网站:半岛制造业人才网(福山区人社局主办),网址:http://www.fsrc.gov.cn。
附件:1、2013年烟台市福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rar
2、2013年烟台市福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ar
烟台市福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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