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2015年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莱州市2015年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6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应聘卫生类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应届(指2015年应届,下同)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毕业生不限年龄。
(五)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学籍档案所载为准,下同)等须符合岗位规定要求。除应届全日制统招毕业生外,其他应聘人员均须于报名结束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和学位认证材料)。其中应聘医疗类B、药学类C、中医类E限研究生学历岗位的,本科或专科所学专业须为医学学科门类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以研究生专业应聘综合类A、教育类G岗位的,所研究方向须与本科或专科所学专业一致。
(六)应聘教育类G教师岗位的,须在报名结束之日前取得应聘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或具备认定资质条件,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在正常毕业时取得应聘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
(七)应聘医师岗位、护理岗位的,其毕业院校及专业须在国家执业资格考试的认可范围内。
(八)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健康标准。
(九)应聘人员须为莱州市生源毕业生或具有莱州市常住户口。以下应聘人员不受生源地和户口限制:
1、博士研究生和应届全日制统招本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招募选派到烟台市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3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的应聘人员;
3、综合类A规划技术、电视节目主持岗位,卫生医疗单位限研究生学历岗位和医疗类B预防医师、影像医师岗位,教育类G生物教师、历史教师、政治教师、地理教师、物理教师、计算机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
(十)具备应聘岗位工作的素质、专业技能。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应聘,须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2011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受过劳动教养的、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有道德败坏不良行为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的,不得应聘莱州市警务训练大队治安管理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分为综合类A、医疗类B、药学类C、检验类D、中医类E、护理类F、教育类G七类,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等详见《莱州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法进行。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未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的给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处理,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应聘莱州市事业单位的处理。
报名时间:2015年4月19日9:00—4月21日16:00。
查询时间:2015年4月19日12:00—4月22日11:00。
缴费时间:2015年4月19日12:00—4月22日16:00。
报名网址:http://kszx.yt12333.com/(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
考务信息查询网站:http://www.lzrc.gov.cn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准确提交个人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须清晰可辨且与现场资格审查提交的照片一致。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博士研究生报名采取现场、电话或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
2、网上初审:审核部门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3小时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4月22日11:00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4月22日15:00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报名系统于4月21日16:00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15年4月19日12:00-4月22日16﹕00登录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网上缴费成功后,考生于2015年5月19日9:00-5月23日9:30下载打印《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
报名结束后,对招聘计划与应聘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1:3的比例取消或相应核减、调剂(调剂仅限教育类G、卫生医疗单位和镇街事业单位岗位,调剂办法见附件4)招聘计划。紧缺专业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名比例。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5年4月19日9:00至4月22日11:00,携带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到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没有《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的城市低保人员、农村特困大学生,可分别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及复印件、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或提交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确认减免考务费。
符合到莱州安置条件的2014年度退役优秀运动员,可应聘体育教师B岗位,应聘资格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上级分配名单审核。
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招募选派到烟台市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符合岗位条件、服务期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3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的可应聘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服务基层项目考录优惠政策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再应聘定向招聘岗位。
应聘定向服务基层项目招聘岗位人员,须携带有关材料及复印件于网上初审通过后、4月22日11﹕00前到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进行审核。有关材料包括: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还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还须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人员还须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除审查上述材料外,还要对照省主管部门提供的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名册进行审查。已录(聘)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还须提交被录(聘)时所在地人社(人事)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以上审核无误的,在考务信息查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至笔试前一个工作日。未按规定审核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陆考务网站查询),本人须提交笔试准考证、填写完整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两张与提交报名系统同底版2寸照片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应届全日制统招毕业生提交院校教务处出具的学历、专业证明信或就业推荐书,研究生学历的需注明研究方向并提交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应聘教育类G的毕业生还需注明是否师范类)、学位证书(应届全日制统招毕业生于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其中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和学位认证材料。应聘教育类G教师岗位的,须提交教师资格证或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资质材料;已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交用人单位和人事主管部门(中小学教师应聘须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信。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交其他相应材料。现场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后的两天内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面试前提供的,也可在面试结束后两天内提供。
未按规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现场资格审查提交虚假材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经审查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如出现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博士研究生应聘的,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1、笔试科目和时间
各类招聘岗位笔试均考一科。
综合类A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时间为2015年5月23日上午9:00-11:30。
医疗类B、药学类C、检验类D、中医类E、护理类F等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笔试时间为2015年5月23日下午14:00-16:30。
教育类G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时间为2015年5月23日下午14:00-16:30。
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见准考证。
2、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确定
笔试成绩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进入面试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确定:招聘计划在4(含)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招聘计划在5(含)-10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招聘计划10(含)人以上的,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考务信息查询网站上公布。
3、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招聘主管部门确认,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应聘综合类A电视节目主持岗位的,面试采取试播的方式;综合类A其他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应聘医疗类B西医医师(不含限研究生学历岗位)、护理类F岗位的,面试分别采取临床基本操作、护理基本操作测试方式;应聘医疗类B其他岗位、药学类C岗位、检验类D岗位、中医类E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应聘教育类G幼儿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应聘教育类G其他岗位的,采取讲课测试方式,讲课测试内容为所应聘学段、岗位的现行教材,其中应聘镇街小学教师岗位的为初中相应岗位现行教材。面试实行百分制。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博士研究生的面试单独另行组织。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考务信息查询网站上公布。
应聘莱州市警务训练大队治安管理岗位的,面试后需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不计入应聘人员总成绩。体能测评未达标的,取消聘用资格。体能测评时间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考务信息查询网站)。
(四)考察和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应聘莱州市警务训练大队治安管理岗位的,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考务信息查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聘用人员是应届全日制统招毕业生的,签订就业协议书,并于正式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如果不能如期毕业,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经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镇街初中、小学、幼儿园和基层卫生院、基层畜牧兽医站、基层水库管理所、农业局事业单位、国土资源局事业单位、交通运输局事业单位岗位的拟聘用人员,具体聘用单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应聘镇街事业单位岗位的拟聘用人员,具体聘用单位由组织统一确定,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
应聘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相关消息,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取消其本次聘用(考试)资格,并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5年内不得报考莱州市事业单位的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5-2222633
莱州市教育体育局 0535-2212359
莱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535-2260230
报名期间技术支持电话:0535-6683333
监督电话:0535-3458383
博士研究生报名邮箱:lzgwygl@126.com
附:1、莱州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式样)
3、应届全日制统招毕业生应聘证明信(式样)
4、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的调剂办法
5、应聘须知
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