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医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隶属山西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为全额事业单位。学院现有医学、工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形成了多学科、多专业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并开设了各类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专业,在校学生达万余人。学院在编在册教职工900余人,教师队伍中有正、副教授和正、副主任医师300余人,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者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9.59%。学院成立67年来,为社会培养输送了大批高质量的医卫人才,为我国的解放事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健全和完善学院选人用人机制,不断优化专业技术队伍结构,补充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人员,全面提高我院教职员工的整体素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专技岗位、管理岗位,招聘人数为55人,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7人,具体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具体岗位及相关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操守;
2.具有较强的法制意识,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身体健康;
4.学历及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9月14日—28日下午6:00以前。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持有关证件和材料到学院人事处报名(长治医学院科技大楼10层1004室)。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填写《长治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同时携带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
②在读期间发表文章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院校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④个人简历材料1份(纸质和电子版,在简历材料中对学习、工作简历、科研情况、获奖情况要做详细介绍并附相应复印件);
⑤本人近期同版红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学院人事处办理报名手续;
2、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长治医学院网页下载《长治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好后附相关证件材料的扫描件(相关材料同现场报名一致)一并以压缩文件发送至学院人事处邮箱:cyrsc123@sina.com进行报名,邮件名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本人专业(方向),并在领取准考证当日携带照片、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学院人事处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四、资格审查
由学院人事处牵头,组织教务处、用人教学系、部共同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考试安排相关事宜将在长治医学院网站上公布。
按照拟招聘岗位数与每个岗位报名人数要达到1:3的比例要求,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岗位如不达1:3的比例要求,经请示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批准后方可进行笔试,否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五、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办法如下:
(一)笔试: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测试》两部分构成,其中公共基础知识部分占30%,专业测试部分占70%。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者自动淘汰。
笔试为闭卷形式。
(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者自动淘汰。参加面试的人选以笔试成绩总分高低排序,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共同列入该岗位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时,如属我院特殊或紧缺专业所需人员,我院将有关情况报请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批准后组织面试。所涉及人员的总成绩必须达75分以上者,方可录用。
面试重点考核测评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风貌,专业知识水平、教学科研能力等。
面试由人事处组织实施,成立由院领导及相关专业专家组成的面试考核小组。面试时间约10分钟,由试讲、答辩两个环节组成,试讲内容以本专业科研课题和论文为主,试讲结束后,由考核小组成员根据试讲内容提出3-5个问题,参加面试人员在试讲结束后回答其中2-3个问题,每题回答完毕后由同行专业专家进行简要的现场点评,以增加对试讲者评分的科学性。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注:博士研究生不参加学院的公开招聘考试,由学院考核考察,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报省人社厅审批。
(三)考试安排:笔试的时间、地点待资格审查后在我院网页上公布,请应聘者关注我院网页,笔试前到学院科技楼1001室领取准考证。笔试成绩在学院网页进行公示。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具体事宜见我院网页。
六、确定拟录用人员
人事处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综合计算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结束成绩揭晓后,即在学院网页上公示笔试、面试的成绩,并公示总成绩排名。学校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选拔优秀的毕业生到校工作,按照学校2013年招聘录用人员分专业计划数量,依所报岗位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录用人选。
七、体检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由学院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用资格。
八、公示招聘录用结果
对考试、体检与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学院人事处在院内公告栏和长治医学院网站公示,并同时呈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限为7日。
九、办理录用手续
对公示期间无异议者,由学院人事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若有举报并查证核实者,取消录用资格。
十、监督检查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防止在命题、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出现违纪。对玩忽职守、泄露试题、擅自通报学院内部讨论内容及违反操作程序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如存在伪造、涂改证件、考试过程中有舞弊等行为者,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0355—3151680(纪检监察办)
●联系人:王老师
●地点:长治医学院人事处(山西省长治市解放东街161号,长治医学院科技大楼10层1001、1004室)
●咨询电话:0355-3151485或3012392(学院人事处)
●电子邮箱:cyrsc123@sina.com
附件下载:长治医学院计划表.rar
长治医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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