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泸州高新区党工委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高新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泸州高新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工作人员3名。
二、资格条件要求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勤奋敬业。
(二)具有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及其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凡获得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及以上资格的可放宽到大专学历。
(四)专业:经济学、财政(学)、审计学、会计(学)、金融学、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工程管理。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六)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七)符合各地区或部门调动规定,所在区县或市级部门同意调动。
三、报名方式和地点
报考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及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填写好的《泸州高新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片。凡获得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等资格证件的请一并带上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时间:2015年7月13日至7月24日
报名地址:泸州高新区管委会(泸州市高新大道三段)。
联系人:毛佳娜(党工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830-3592097。
四、选调办法和程序
(一)资格审查。由泸州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考试。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过少,则相应调减选调计划。
(二)考试。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2:1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选。面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成绩面试占50%、笔试占50%。
(三)考察。根据考生的面试、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由高新区管委会研究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四)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五)试用。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
(六)公示和调动。高新区管委会通过张榜、网络等形式对拟选调人员进行7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者有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调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提交报名需要的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二)在市级以上核心期刊、报纸、杂志等公开发表过文章,请报名时附带;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泸州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附件 ;泸州高新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