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监察仲裁案件受理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和违法记录;
2.组织纪律性强,要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能胜任所招聘岗位的工作;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7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具有法律或法学相关专业,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实习、社会实践、兼职经历不算工作经历);
6.本岗位主要从事劳动监察和仲裁受理、维权工作,适合男性。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7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吴兴区行政中心5号楼3楼5315办公室)。联系电话:2289381或2289371。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报名表可先下载填好)。报名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人数多于20人(含20人)的,采取以下招聘办法及程序: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主要参考公务员有关基础知识等考试范围出题,笔试总分为100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统一组织面试。
3.体检。按笔试、面试相加的总成绩,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
4.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5.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6.录用。拟招聘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在笔试、面试总成绩中按高分到低分原则递补。
(二)报名人数少于20人的,采取以下招聘办法及程序:
1.面试。对报名人员直接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
3.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4.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5.录用。拟招聘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在面试成绩中按高分到低分原则递补。
四、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为编外合同制人员。录用后,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区人力社保局同等岗位编外人员发放,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人员将不予聘用),试用期期间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
2015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rar
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