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公安消防支队为正团级单位,主要担负贵安新区防火、灭火以及社会抢险救援任务,因工作需要,决定招聘3名工作人员。招聘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投递简历与现场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
1.防火处消防文员1名
2.政府专职消防员2名
(二)招聘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消防文员限女性,年龄32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政府专职消防员限男性,年龄32周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优先。
3.爱岗敬业,热情大方,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三、人员管理
以劳务用工方式派遣至贵安新区公安消防支队工作,由贵安新区公安消防支队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由派遣公司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招聘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7月1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下午17:00 。
(二)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采取网上投档报名方式,报名所需资料:个人简历、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身份证,本人近期生活照1张。(以上资料均为电子档或扫描件,资料请发至邮箱47096953@qq.com)
(三)投递简历请留详细联系方式,面试电话通知。
五、面试
在报名人员中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六、聘用及薪资待遇:
(一)办理聘用手续。经面试、体检合格后,确定聘用人选,试用期为2个月。被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书》,由派遣机构派遣至贵安新区公安消防支队工作。
(二)工资待遇。工资待遇按贵安新区政治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消防文员转正工资2000元/月(含个人五险一金),政府专职消防员转正工资1800元/月(含个人五险一金),单位免费提供住宿和餐饮,享受贵安新区政治部规定相关奖金待遇,聘用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有关社会保险并发放劳动报酬。(联系人:陈 波,联系电话:0851--83636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