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队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有志于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对工作具有高度责任心的复员退伍军人和社会优秀青年。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二)文化程度:高中以上学历(含高中)。
(三)报考年龄:18至40周岁。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左右裸眼视力在0.8以上,身高1.60米以上。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采用现场确认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5年7月13日-7月17日9:00-12:00;14:00 -16:00。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道办事处副二楼综治办。
(三)报名要求 :
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失业证、毕业证、计生证明、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2张(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自备);在职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考查报考者的基础文化知识,包括初中以上文化知识、时事政治、法律基本常识、党的建设理论和文书写作。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笔试时需携带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笔试时间和地点:报名现场确认后予以书面通知。
五、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笔试结束后予以书面通知。
六、体检和政审
笔试和面试通过后,通知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不合格的,可依成绩递补人选。
七、聘用
考生经考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后,择优聘用。
八、编制待遇
招聘人员为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辅警队员,月平均工资3683元/月(含社保、公积金等福利),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合同期1年(试用期1个月),并按现有规定享受工资、医疗、假期等福利待遇。
本公告由南岗街道办事处综治办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8223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