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汤镇派出所招聘治安巡逻队员的公告
一、 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问题,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较强的服从意识和敬业精神。
2、 男性,身高170cm左右,具有宜春市袁州区户口,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身体健康。
3、 年龄要求:20周岁之30周岁(1985年6月30日——1995年6月30日)
二、 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巡逻队员6名(仅限男性)
三、 招聘方法和程序
1、报名;2、体能测试;3、文化考试;4、面试;5、政审;6、体检。
四、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7月1日——2015年7月10日
报名地点:温汤派出所
联系人:唐警官 0795-3518029
联系电话:13607959114
五、 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有关荣誉证书原件和以上证件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
六、 考试办法:
采取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考试科目为1000米跑、100米跑,体能测试科目参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组织实施,每个项目达标视为合格。测试时间:2015年7月12日上午9时,测试地点:温汤中心小学操场。体能测试合格进入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语言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巡逻处警基本业务知识等,卷内 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按笔试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抽调温汤镇人民政府、温汤派出所相关人员组成面试团队,主要考查语言表达、反应能力、服从意识、沟通协调能力等,总分为100分。
七、 体检和政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执行。体检合格后由其温汤派出所进行政治审查。
八、 聘用及福利待遇
1、 对体检及政审合格者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聘用人员。
2、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分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并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3、 聘用的治安巡逻队员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和考核工资组成并缴纳医保和意外保险,包食宿。
九、 招聘具体工作由温汤派出所负责,并由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