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明月山机场消防大队隶属宜春市公安局机场分局,由机场公安分局直接管理,主要承担发生在机场辖区及其紧邻地区的航空器事故及其它救援和消防任务。根据消防工作实际需要,经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专职消防队员。
一、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应聘人员年龄在18—27周岁( 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身高1.70米以上,具有C1以上汽车驾驶证,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部队退伍、转业军人;非部队退伍、转业军人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男性(特殊岗位要求)
5、具有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具有车辆驾驶(汽车B2照以上)、机械维修(取得岗位资格或从业证书)等技术专长的,优先录取。且年龄放宽至30周岁(1985年6月1日后出生)。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4)其他不宜进入专职消防队伍的。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请填写宜春市公安局机场分局消防队员招聘登记表(见附件)宜春市机场公安分局招聘登记表.doc。填写登记表后直接发送联系邮箱jhxh001@163.com。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6月17日8:00。
2、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试
时间:报名截止时间后3日内
地点:宜春市公安局警务培训中心田径场(320国道往万载方向)
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退伍、转业证及相关岗位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体能测试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立定跳远。满分为100分,其中3000米跑占30%、其他各占20%。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入围资格人员。
3、笔试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宜春明月山机场内
考试内容:满分100分,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应急救援知识(以突发事件应对为主)和消防基本知识。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确定面试入围资格人员。
4、面试
时间:在笔试成绩公布后3日内。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现场抽签排序进行面试。
5、总成绩宣布
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20% 。
6、体检
1、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征招武警消防部队现役士兵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
2、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根据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1次,递补拟入围总成绩相同者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
三、聘用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机场公安分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
2、机场分局应当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培训考核,培训时间不少于60日。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保障
工资和福利待遇:1、与现有专职消防员同等待遇,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联系人:鲍警官 联系电话:13677050888
宜春市公安局机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