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第6号令)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精神,经舒城县人民政府同意,我县计划面向社会招聘4名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人员(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㈠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㈡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㈢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共同组织,中共舒城县纪委、舒城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招聘考试、体检、考察、递补、公示和聘用等相关信息将陆续通过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scrsj.gov.cn)、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网(www.scxzdj.cn)向社会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对象
㈠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专及其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⒊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⒋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㈡有下列情形的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⒈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⒉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⒊现役军人;
⒋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⒍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原国家人事部第6号令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㈠报名
⒈ 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7月10日至15日正常办公时间。
报名地点: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⒉ 报考人员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报名时须提交《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
⑴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毕业证书待发的,应提供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及其复印件。
⑵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等材料。属正式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应出具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须经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
⑶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
⒊报名有关要求
⑴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⑵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每人应按45元/科标准缴纳笔试费用。在报名期间未缴纳笔试费用的视作自动放弃报名。
⑶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⒋开考比例
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一般不得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岗位被取消后3日内到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领取已缴纳的笔试费用。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少数紧缺专业岗位,经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开考。
㈡考试
⒈ 考试方式和内容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均为12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写作。《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主要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命题参考普通高等学校相应层次、相应专业现行通用教材。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满分为100分。
⒉ 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2015年7月28日上午(7:30-9:10《公共基础知识》,9:40-11:40《专业知识》),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于7月27日正常办公时间凭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领取笔试准考证,并在规定的时间持准考证和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笔试。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须于7月28日下午正常办公时间携带相关证书及材料到舒城县人社局申报加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我县将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予以每科笔试成绩增加2分。
《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和《专业知识》成绩按3:7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设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合成总成绩达不到60分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⒊ 面试
依笔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如笔试合成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如《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则以《专业知识》试卷主观题得分高低排序),按与各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面试人选按实有笔试合格人员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设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⒋考试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7:3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合成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1.2×0.7+面试成绩×0.3。计算时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㈢体检和考察
依据各岗位考生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如笔试总成绩也相同,则以《专业知识》成绩得分高低排序。下同),按与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按照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招聘缺额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至多各递补两次。对未能在2015年9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和层次的学历、资格等证件及相关材料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㈣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正式聘用对象,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招聘空缺的,不再递补。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现行国家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执行,所需经费由县财政供给。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招聘纪律
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充分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监督权,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五、其他相关事宜
本公告由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564-8621152(县监察局)
政策咨询电话:0564-8620007(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8689057(县人社局)
点击下载>>>⒈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招聘岗位计划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