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防城区审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财务会计类4名,工程管理类3名,计算机应用技术类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养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分配,在工作生活中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记过;
(二)年龄在30岁以下;
(三)财务会计类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或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相应专业;工程管理类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应届);计算机技术应用类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有实际工作经验从优;
(四)工作态度认真、责任心强、肯吃苦;
(五)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
即日起至2015年7月30日前止通过邮箱或邮寄等方式将个人简历送达防城区审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70-2211231,邮箱:fqsj2211231@163.com,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防北路112号,邮编:538021。
(二)资格审查:
我局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情况。
(三)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小2寸免冠蓝底彩照3张。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填写《防城港市防城区审计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防城区审计局通知面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聘用: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后,聘用人员须进行试用,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防城区审计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一年,合同期满后由防城区审计局和聘用人员提前一个月协商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试用期间享有一定待遇,招聘人员一旦聘用,按本单位同级同类人员套领工资及享受同等待遇,并享受五险。合同期内聘用人员有违法违纪或严重违反防城区审计局相关规章制度行为的,防城区审计局依法解除聘用关系。
四、本简章由防城港市防城区审计局负责解释。
附件:防城港市防城区审计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