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区《关于规范城管协管员队伍管理的意见》,为充实江海街城管协管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城管协管员和1名城管协管员内勤。
一、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二)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城管协管员资格条件: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后出生),中共党员、复退军人、持有驾驶证者优先。
(四)城管协管员内勤资格条件: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法学专业优先,年龄35岁以下(1980年7月1日后出生),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熟悉办公电脑操作。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30日至7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地点:海珠区江海街道党政办(石榴岗路470号316室,电话84172500)。
3.报名要求:报考者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填写《海珠区江海街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报名登记表》(可在海珠区公众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计生证明(含未婚人员)、学历证等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必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可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五)考核。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综合表现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聘用。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三、待遇
相关工资和福利待遇参照海珠区城管协管员标准,年薪为5.5万元/年/人(含法定福利和法定保险)。
附件:江海街道招聘城管协管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