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民族乐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广东民族乐团是广东省文化厅直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为传承与发展广东岭南粤、潮、汉三大民间乐种、对中国民族管弦乐交响化进行探索与实践。为加强广东民族乐团的队伍建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人事关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一般应为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的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至50周岁。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7.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广东民族乐团2015年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5年7月13日至7月15日。
(二)报名地点或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和邮寄报名两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报名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水荫四横路34号演音大楼B座5楼。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大一寸彩色证件照两张到现场直接进行资格审核。
采用邮寄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连同本人彩色证件照两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团。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水荫四横路34号演音大楼B座5楼广东民族乐团。邮政编码:510075,联系人:张平;电话:020-87047626。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gdhrss.gov.cn)或广东省文化厅公众服务网(http://www.gdwht.gov.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5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通过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的,当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至2015年7月22日(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资格条件审查结果将以电话方式告知应聘人员。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考试前两日带报名时需提交材料的原件到单位进行资格条件复查。请注意保持电话通畅。
面试考试前半小时发放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现场演奏)的方式进行。
(一)开考条件。
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的比例不得小于3:1;若未能达到该比例,不能开考。
(二)面试。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定在广州市水荫四横路34号演音大楼B座5楼广东民族乐团排练场。
应聘者必须于考试前半小时持身份证及准考证到达面试现场候考,否则按弃考处理。
招考演奏员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考试内容为自选曲目、视谱。评分标准:考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自选曲目占总分60%,视谱占总分40%。考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gdhrss.gov.cn)和广东省文化厅公众服务网(http://www.gdwht.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年龄时间界限计算至2015年6月30日。如35周岁以下是指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依次类推。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时间计算至2015年7月30日。
(二)报名截至时间以邮局邮戳时间或现场报名时间为准。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7047626
监督投诉电话:020-87048157
附件:1、广东民族乐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rar
广东民族乐团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