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我局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力量,推动我区建设行业更快更好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的实施意见》的规定,经嘉兴市秀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嘉兴市秀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推出4个承担行政职能类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岗位和要求如下:(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1975年6月25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 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4日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重庆交通大学南岸校区明德楼B栋518室。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5年应届毕业生如暂无学历、学位证书,可凭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书》、《就业协议书》报考岗位);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同一岗位报名确认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本次公开招聘计划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秀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四)考察
考察由秀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浙江嘉兴人才人力网(www.jxrc.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15年应届毕业生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秀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秀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嘉兴市秀洲区第二纪工委监督指导。报考人员在考察和体检时发生的费用自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秀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的各项后续事宜将在浙江嘉兴人才人力网(http://www.jxrc.cn)上公布,届时报考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联系人:施晔
联系电话:0573-82721795;
监督电话:
1、嘉兴市秀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3-82721930;
2、嘉兴市秀洲区纪委第二纪工委:0573-8272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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