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审计工作,加大审计监督的覆盖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请具有与审计事项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参加审计工作。”的规定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4]5号)精神,经普格县人民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编制外政府雇员,其中:会计、审计、国际金融与贸易专业3名,计算机专业1名。为确保考聘工作规范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考资格审核、考核和体检等环节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最后择优聘用。
二、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为18—40周岁 ((1997年6月23日—1975年6月23日出生)。
2、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和专业素质,服务意识强,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能适应审计工作岗位的要求,遵守审计工作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
3、身体健康,有吃苦耐劳精神,无不良嗜好。
4、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二)专业条件
1、具有会计、审计、国际金融与贸易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2、取得助理会计师、助理审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计算机专业人员需专科以上学历并取得一级以上计算机证书。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道德败坏,有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用工单位开除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6、参加过“法轮功”及其他非法组织或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不适宜报考的。
三、招考程序
此次招聘分为报名、考核、体检、公示、聘用五个程序。
(一)报名
1、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代报。
2、符合报名条件者,于2015年6月25日至7月8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从业资格证书(含助理审计师、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高级会计师、审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获奖原件和复印件及个人简历、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普格县审计局办公室报名。原件审核后退回,并交复印件存档备查。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需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3、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面试考核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考核
普格县审计局对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三)体检
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考核通过后,由普格县审计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录用事业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拟聘,如体检有不合格者,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公示
通过资格审查、考核、体检等环节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由普格县审计局按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为3天,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聘用。
(五)聘用
聘用后,由普格县审计局进行岗前培训。
四、聘用手续办理
按普格县聘用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包括在聘用期内)。政府雇员受雇期间的工作表现,由普格县审计局依据雇用合同进行考核。政府雇员聘用期为2年,雇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普格县审计局根据工作实际提出继续雇用或终止雇用的意见,并办理续聘或解聘手续。雇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普格县审计局不负责安排工作。
五、聘用待遇
正式聘用后,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政府雇员月薪为3500元,助理会计师、助理审计师专业技术资格的政府雇员月薪为4000元,具有中级职称的政府雇员月薪为4500元,具有高级职称的政府雇员月薪为5000元。
六、其它
雇员薪酬及参加社会保险所需费用列入普格县财政预算,普格县审计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负责为其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险,参保所需费用由普格县审计局和雇员本人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缴纳(受雇期间原工作单位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县审计局不再缴纳)。政府雇员通过普格县审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由普格县审计局负责考核确定,不占人员编制,不具备公务员、事业人员身份,不担任行政职务。雇用人选确定后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政府雇员受雇期间,人事关系由普格县审计局管理,不得兼职,原有工作单位的,必须与原工作单位脱离工作关系。
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核命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咨询电话:0834-4773243(办公室)
联系人:张园海 0834-4774396
孙子子呷 0834-4773243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