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1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同时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
2.工作能力较强,有较好的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法律或者中文专业,计算机操作能力强,有从事书记员工作经历者优先聘用。
二、工资福利待遇
按《2011年河池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和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三、报名
1.报名时间: 2015年7月10日前。
2.报名地址:河池市西环路三巷2号,河池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河池市就业局办公楼4楼)。邮编:547000。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河池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书记员报名表》(报名表可在河池人才网下载),一式二份(双面手工填写);
(2)身份证、学历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3)近期5寸生活照片1张。
报名者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信息及证明资料,准确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保证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请向河池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咨询。联系电话:2551168,邮箱:hczc255116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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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