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完成全区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局下属事业单位香洲区社区集体经济管理中心干部队伍建设,经我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调职位、专业及人数
岗位1:综合室职员
法学(A03、B03)、教育学(A04、B04)、文学(A05、B05)1名;
岗位2:资产交易监管室职员
经济学类(A0202、B0201)、管理类(A12、B11)1名,需具有相关专业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选调条件
1.全市在编在职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工作人员(含学校);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截止至2015年6月30日),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综合素质较高,能够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试用期未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理期限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报名人员提交《香洲区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公开选调人员报名登记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证书复印件及2张近期大一寸免冠证件照,于2015年6月30日前到区社区集体经济管理中心报名(香洲区新溪路26号,联系人:邱先生,联系电话:8600282,8600386)。
(二)资格审查、面谈。由区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后进行面谈。具体面谈时间由区海洋农业和水务局统一通知。
(三)面试。根据面谈结果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于7月10日前在香洲区政府网、香洲区海洋农业和水务局、香洲区集体资产管理网网站上公布。面试采取评委提问、参加选调人员回答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参加选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四)体检及考察。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确定人员。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及组织考察等情况,确定人选,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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