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批准,2015年深州市医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3人。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市医院公开招聘医护人员67人和其他工作人员6人,共73人,具体岗位详见《2015年市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5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3、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条件;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网上复审、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6月15日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通过电视台、报纸、网站、医学院校等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以下证明材料: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②毕业证;③《2015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有关证明材料;④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4张。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一份。
2、往届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以下证明材料: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②毕业证(学位证);③就业报到证;④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4张。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一份。
3、往届已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以下证明材料: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②毕业证(学位证);③就业报到证;④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4张;⑤相关部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及同意报考意见。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一份。
报名时间: 6月23日--6月26日
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
(三)资格初审
人社局、卫生局、市医院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初审,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签订诚信承诺书,初审合格后缴纳报名考试考务费100元。
所填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对因电话不通未能将考试信息传递的,由本人负责。
报考人员必须诚信,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出现考生存在提供虚假信息相关材料内容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不良记录名单,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务于6月30日到报名点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时间为2015年7月5日上午9:00--11:00,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医护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其他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
医护类和其他类的笔试成绩分别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对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计划,分职位按岗位要求人数(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或其他测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一般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面试根据考生人数、面试时限合理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电脑自动生成顺序排列),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小组,综合考试成绩按照面试小组顺序,并按面试分组的招聘计划确定。
考生须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未到者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现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和面试成绩。
如面试人选形不成竞争的,采取考官投票方式确定,同意票达到半数以上的,确定为体检人选。
3、按考生综合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分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网上资格审查
对进入体检的人员进行网上(学信网)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有问题人员,如不能按要求和规定的时间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取消考试资格,同时依据总成绩排序顺延递补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的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进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
(七)考核和资格复审
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和资格复审。考核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要求拟聘人员提供档案等资料进行资格复查。
(八)公示和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公开招聘手续,拟聘人员与市医院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人员由市医院负责管理,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资等福利待遇。人事关系由人才中心进行人事代理。
应聘人员网上资格审核不合格;体检、考核不参加或不合格的;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档案及有关材料的;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请考生及时关注市人社局有关信息的发布。
咨询电话:03183314110--2074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填报不实等情况,即取消资格,并记入不良记录名单,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