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医药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工作需要,需公开招聘一批后勤服务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详见《广西中医药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计划》(附件1)。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具备《广西中医药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计划》(附件1)中的岗位要求条件(招聘岗位中有年龄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截止日);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能够服从我校多校区工作岗位安排;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者;
2.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待遇
被聘用人员列入学校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按照国家政策及上级有关部门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通过我校校园网、广西人才网发布《广西中医药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6月24日。
2.报名方法(每人限报1个岗位,不能多报):
(1)网上投递:应聘者均需将《广西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广西中医药大学应聘汇总表》(附件3)等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各岗位相应电子邮箱(具体邮箱见《广西中医药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计划》(附件1)),邮件名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代码及名称”。
(2)进行网上投递后,可将《广西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个人简历(含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等复印件)交(寄)到各岗位相应接收地址(具体地址见《广西中医药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计划》(附件1),邮寄材料须通过快递方式邮寄,时间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材料”。以上纸质材料也可以资格审查时再提交。
(三)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我校校园网上通知,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阅)
参加资格审查时需带材料(请按以下顺序装订,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1.《广西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2.一般应聘者应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的应聘者,应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加盖学校主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受聘人员须于报到前提供相应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海外留学毕业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原件验证后均交回应聘者。
3.本人简历(已婚者附配偶、子女等家庭情况)。
4.已参加工作人员报名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没有参加工作的待业人员报名需提供本人人事档案托管单位证明或者本人档案情况说明。
5.其它材料。
6.本人近期彩色1寸证件照1张(请在相片背面写上姓名及应聘岗位)。
关于资格审查有关说明: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四)关于缴费: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考试费每科50元。应聘者参加资格审查时缴纳。
(五)考试与考核
1.考试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在我校校园网站上公布,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阅):
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对应聘者所应聘岗位的实际操作能力进行测试。由各岗位所在用人单位(部门)组织考评小组(由5名专家组成)进行测试,测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记分,测试时间为10分钟。测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测试成绩(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并于当日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布。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进入结构化面试程序(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占总分的50%)。
②结构化面试:面试考官7人,由学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专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派人员以及外单位专家等组成。结构化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记分,总时间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并于当日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布。结构化面试成绩占总分的50%。
2.关于考试需说明的问题: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或结构化面试考生比例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须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才能开考。因考生缺考或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本次面试试题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3、考核:根据总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最后进入考核的人员名单,考核由人事处组织相应的招聘考核小组进行,着重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工作学习经历等方面进行考核。如出现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录用资格者,则按总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考核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进入考核人员如未被聘用,列入我校人才候聘库,两年内可作为学校内聘人员的考核对象。
(六)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学校党政领导在听取人事处汇报的基础上,对应聘人员的综合考评结果及用人部门意见、考察情况进行充分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七)体检
通知拟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则按总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八)公示
上述程序结束后将及时在广西中医药大学网站公告栏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人员的姓名、性别、学历和拟聘岗位、考试成绩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学校人事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依据年度招聘计划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九)聘用合同的签订
受聘人员到学校工作后,由学校法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通过公开招聘新进学校的初任人员,原则上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或称见习期或初任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如受聘人员无法按期到岗或签合同时无法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等材料,则取消其录用资格,根据总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771-3111494。
六、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3号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人事处﹙图书馆五楼508),邮编:530200。电话:0771-3134653。
附件1. 2015年增人计划(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xls
广西中医药大学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