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是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事业单位,目前本院正在从纯检验检测型向检验试验研究型机构转型,根据质检事业发展需要,亟待引进高层次科研人才。现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专业技术人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思想素质与业务素质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学历层次与实际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要求
计划在科研兼检测岗位招聘博士4人,专业范围:环境工程类或机电装备类专业;材料类、材料加工类专业;分析化学等相关专业。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热爱科研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积极的工作态度,服从组织安排;
3.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和身体条件;
4.年龄35周岁以下;
5.2015年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或已经具有博士学历和学位的博士研究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6月5日—6月16日
报名方式:应聘者将详细的个人简历发至电子邮箱(shaoxingzjy@163.com),邮件标题为: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姓名+应聘岗位,并提交材料:个人免冠一寸近照、身份证、毕业(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科研论文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应聘人员为事业单位在编正式职工的,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
(二)资格审查
依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者从专业结构、工作经历、科研成果、岗位工种性质等多方面进行资格条件审核,通过审核的获得考试资格。如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则经主管部门同意后酌情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试
1.考试方式:采用面试交流和现场考核相结合。
2.面试交流:对参加考核的博士研究生按批次进行结构化面试,再自由交流(100分制)。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工作责任心、敬业精神和工作经历、知识结构与现岗位的符合性以及综合分析能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现场考核。主要是带其了解单位整体情况及各实验室仪器设备,在实验室相关部室了解并体验一线检验工作,并提出自己的科研想法和工作规划报告,实验室相关负责人对其表现和报告内容,针对专业技术能力、拟任岗位资格给出现场考核评价分(100分制)。
4.结果评定。按面试成绩(50%)和现场考核成绩(50%)综合确定总成绩。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者的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考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有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表现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五)审批
根据综合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审核同意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绍兴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报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不能在2015年取得所报考岗位规定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3年的聘用合同。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毕业生凭毕业证、学位证等办理报到手续。见习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见习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用人单位咨询电话:0575-88132731(工作日),单位地址:绍兴市袍江新区世纪东街17号。
五、其他
(一)报名人员应根据所报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信息和资料,信息和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其他学历报名。
(三)应聘人员为农业户籍的,聘用前须将农业户籍转为非农户籍。
(四)招聘工作接受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监督电话:81505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