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工作需要,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酒泉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研究决定,为酒泉市广播电视台、酒泉市文化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服从工作分配,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其他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报考播音主持和舞蹈表演与编导岗位的,要求品貌端庄,气质良好,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
6.岗位简表要求35周岁以下为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简表要求28周岁以下为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2015年酒泉市文化广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简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退未满5年的;
5.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8日至6月12 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
2.报名地点: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报名前,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招聘岗位条件”,报名时,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招聘岗位列表中的一个岗位。
3.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酒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或现场提供)。
(2)《诚信承诺书》(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或现场提供)。
(3)2015年即将毕业的在校生提供就读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推荐证明、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资料;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同时携带电子照片。
(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
本次招聘采取应聘人员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期间不接受电话、网络报名。
4. 考务费:每人150元,在报名时收取。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酒泉市文化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集中审查。个别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1:3的,通过与报名人员协商的方式调整报考岗位;特殊紧缺专业岗位报名人数调整后仍不足1:3的,经市人社局同意,可放宽到1:2。报名人数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向报名人员告知并说明理由。
(三)考试
报考播音、主持岗位和舞蹈表演与编导岗位的,考试分初试、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初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报考器乐表演兼舞台音箱操作岗位的,考试分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
报考记者编辑岗位的,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
1.初试
初试由酒泉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组织实施。
播音、主持岗位,采取试镜的形式,由考生在演播室播报统一指定的稿件两篇,限时5分钟,考生可提前5分钟熟稿。考察考生镜头前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和思维应变能力。
舞蹈表演与编导岗位,采取现场表演的形式,由考生自选一个舞蹈进行现场表演,舞蹈音乐由考生自备u盘,限时5分钟。考察考生形象气质、舞蹈表演基本功和技能。
初试满分100分,考生初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者进入笔试。
2.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专业基础知识占60%。
(2)考试组织:笔试由市人社局和市文广新局共同组织实施。
(3)考试时间:2015年6月24日9:00时至11:00时。
(4)准考证发放:考生于2015年6月23 日到酒泉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5)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3.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由市文广新局组织实施,市人社局全程指导监督。
依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个别岗位达不到1:3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分数线确定专业技能测试人员。
播音、主持岗位,测试内容为指定播音稿件上镜播音和指定题材现场模拟节目主持。
舞蹈表演与编导岗位,测试内容为自选舞蹈现场表演和随机抽取一个舞蹈音乐片段现场创作表演。
器乐表演兼舞台音箱操作岗位,测试内容为自选曲目现场演奏和现场安装调试音响设备。
4.面试
报考记者编辑岗位的,进行面试。面试由市文广新局组织实施,市人社局全程指导监督。
依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分数线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处理问题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技能测试小组和面试小组由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招聘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外聘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
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进行现场百分制考察评分。专业技能测试小组和面试小组应对每位应聘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体检由酒泉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由酒泉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组织实施,通过应聘人员就读院校、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业绩(学习成绩)、家庭情况及主要特长等进行综合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五)复审
拟聘人员中有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学生毕业后,由酒泉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对拟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复审。2015年7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终止拟聘协议。
(六)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酒泉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户籍迁转等相关手续。
三、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体检、考察、复审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本次招聘不进行递补。
4.本次招聘,凡是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自主放弃参加考试的,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5.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允许调离聘用单位。
3.《2015年酒泉市文化广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简表》.rar
酒泉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咨询电话:0937—2673854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937—2618488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酒泉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