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市社会治安管控和维稳工作,进一步充实公安特警队伍力量,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市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文职人员20名。现将有关公开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数量
拟公开招录文职人员20名(均为男性),主要从事公安特警工作。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犯罪等不良记录;
2.大专以上学历(公安院校毕业生、复退军人有专业技术特长者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
4.身体健康、体态适中、五官端正、无明显生理缺陷,无纹身,身高1.73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在4.8以上,色觉正常;
5.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6.军事方面有突出表现的退伍军人、特殊人才(指具有排爆、武术、散手、侦察、警犬、攀岩、反扒等专长并能提供依据)及边、消、警、武警部队退役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报考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经报名、政审、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用。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提交相关报名资料(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近期免冠2吋彩色照片5张)。报名地点:酒泉日报社五楼(北)。报名时间:2014年8月11日上午8:30分至2014年8月22日18:00。报名费每人150元。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实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程序。
(三)笔试 (占总成绩的20%)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统一组织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时事政治、公安部“五条禁令”、“三项纪律”等相关法律法规、警纪警规。笔试时间待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束后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 (占总成绩的60%)
体能测试项目、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1000米跑、4X10往返跑、立定跳远)。成绩换算与各项测试指标所用时间长短、跳远距离来确定。成绩按百分制量化。
(五)面试 (占总成绩的20%)
参加面试人员按照笔试、体能测试两项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内容为: 1.自我介绍; 2.随机抽考; 3.特长展示; 4.其他。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占20%+体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2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在指定医院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的,可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七)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市公安局会同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发布公告的工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即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四、聘用
录用后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发基本工资。试用合格被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及相关待遇比照酒泉市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制工勤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咨询电话:18793799961 18919376181
18919376733 2696322
酒泉市人才交流中心
酒 泉 市 公 安 局
2014年8月8日
酒泉市公安局选调特警队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