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省徐州市丰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学历、年龄及户籍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须取得相应学位。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同学科教师资格。专科学历的,限丰县户籍或生源,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不限户籍。
报考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岗位的,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5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须高中起点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中教师资格,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5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报考名特优教师岗位的,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省级特级教师、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市级名教师或学科带头人职称或称号之一,专业技术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0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师范类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专业不限,非师范类毕业生须符合招聘岗位相关专业要求;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须资格条件(具体见岗位简介表,招聘岗位专业参考《2015年徐州市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5.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法院聘任制书记员;我市事业单位新招聘工作未满一年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0年以来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丰县现职在编教师;其他不适宜从事事业单位岗位工作的人员。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2015年丰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表》。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6月11日至6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丰县人才市场(中阳大道东首、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大厅)。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1个岗位,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且在有效期内;报考者对本人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照4张;填写《2015年丰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表》。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3.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学籍注册备案表;社会人员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学专科学历的,还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招聘职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
4.各岗位开考比例详见招聘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或退还报名考试费用。
5.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原则上由本人亲自报名,确因特殊原因委托他人报名者,须出示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和委托人报名所须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6.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报名人员须在6月23日-24日9:00-17:00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理论及写作能力,满分100分。笔试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初步定于6月下旬。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并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招聘计划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报考名特优教师和高中教师岗位的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参加报考岗位的面试。
2.面试方式
报考名特优教师和高中教师岗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
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幼儿园教师岗位采取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30分钟),限时说课(10分钟),满分70分;专业技能测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满分30分。
其他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30分钟),限时说课(10分钟),满分100分。
面试成绩合格线60分。面试费用100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报考名特优教师和高中教师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其他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笔试成绩再并列者,笔试写作部分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检查标准》执行。
均符合上述标准或要求的体检人员认定为体检合格,体检合格人员由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考察。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岗位空缺时,按同一岗位考试合格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进行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选岗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通过江苏省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fxrbj.gov.cn)和丰县教育网(http://www.fxjy.cn)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真实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岗位设置要求,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选岗。未按时到现场或未按要求选择聘用岗位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聘用
聘用人员确定后,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解除原用工关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八、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办法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单位,由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招聘结果无效。
本公告由2015年丰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人员、考察人员名单公布、拟聘用人员公示及其他相关通知公告等均在江苏省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fxrbj.gov.cn)和丰县教育网(http://www.fxjy.cn)发布。
咨询电话: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6-89215163
丰县教育局 0516-80396925
附件:
2015年丰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