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事业发展的要求,报经有关部门同意,赣州市体育局(以下简称市体育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5年内不得录用或者聘用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专业及其他条件
详见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其中报考年龄30周岁以下指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日(如“2年以上”指工作时间满2周年,或报考时仍在工作岗位,计算至2015年7月1日时可满2周年);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均指最低条件(含本条件);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2015届毕业生具有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可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副科级以上人员报考还需提供所属党委组织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被聘用后只保留原工资待遇,不保留行政职务。
二、招聘原则、方法及程序
采取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等环节和程序,择优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2015年5月28日起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0797.jxpta.com)、赣州市体育局门户网站等网站发布招聘公告7个工作日以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凡符合报名条件人员,须携带以下证件、资料:(1)《赣州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等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4)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下列人员还需提供如下材料: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经历的,指国民教育系列国家统招毕业生,不含在职人员全脱产学习取得的学历及各级各类党校学历,报考人员须出具报到证或人事档案存放部门的证明[须注明是否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正式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资格审查:现场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数。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招聘资格。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及网上报名方式。
3、报名时间:2015年6月8日至6月10日,上班时间接受报名(节假日除外)。
4、报名地点:市体育局办公室(赣州市章贡新区兴国路12号)。
5、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请报名审查合格人员于2015年6月17日至6月19日正常上班时间到赣州市体育局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基础知识、科技知识、时事、赣州市情等)及申论两个科目(合并为一张试卷),不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笔试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公开招聘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公共科目笔试(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面试分数各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一般岗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特殊岗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成绩占总成绩70%。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赣州人事考试网、赣州市体育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4、其他事项。如某职位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虽达到开考比例,但因笔试缺考、考生作弊取消成绩、考生自动放弃(以规定时间未领取面试准考证为依据)致某职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则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全部入闱面试。因上述情况入闱面试的考生,如该职位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形成竞争关系,则按考试总成绩确定考核、体检对象;如不能形成竞争关系,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核(政审)、体检环节。
(四)面试
一般岗位(赣州体育中心文秘岗位,赣州市体校教师岗位,赣州市体育总会工作人员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适应能力、人际沟通、综合分析、主动性、应变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
特殊岗位(赣州体育中心项目管理、设备管理岗位,赣州市体校教练员岗位)面试采取专业技能考核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本专业工作技能情况。具体面试方式为:
1、体育中心项目管理岗位:测试应试者的项目管理软件工具知识,编制项目计划的技术,人员管理技能,沟通技能,原理体系知识等情况。
2、体育中心设备管理岗位:测试应试者的计算机应用、网络通信系统、监控系统,音响、显示屏等弱电电气设备的性能和实际操作等情况,判断和处理一般的故障及处理故障的应急能力情况。
3、少儿体校武术教练岗位:测试应试者制定该项目训练计划,并实施训练课教学的能力。
4、少儿体校田径教练岗位:测试应试者制定该项目训练计划,并实施训练课教学的能力。
5、少儿体校划艇教练岗位:测试应试者制定该项目训练计划,并实施训练课教学的能力。
6、少儿体校网球教练岗位:测试应试者制定该项目训练计划,并实施训练课教学的能力。
7、少儿体校游泳教练岗位:测试应试者制定该项目训练计划,并实施训练课教学的能力。
面试实行当场评分、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最后得分。面试结束后,将面试分数按比重计算出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相加合成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政审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在有关网站进行公示。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体检、公示和聘用
1、政审。政审工作由市体育局组织,对政审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进行全面政审,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该职位的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政审对象。
2、体检。对政审合格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考生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小数点后两位),则按照考生面试成绩排名先后确定递补人员。
体检工作由市体育局组织,体检医院和体检时间由市人社局另行确定。
3、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有关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
4、聘用。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的,由市体育局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人员。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并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咨询电话:赣州市体育局办公室0797-8403410;联系人:黄月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