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信息招聘工作人员110名,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指导下,省煤田地质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局人事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招聘工作。局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学历、专业、年龄和其他要求;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方案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湖南省煤田地质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9日至2015年6月15日(休息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人员请先与用人单位电话联系)。每名考生只能应聘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自行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二份,并如实填写,同时请携本人有效身份证、职业(执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请提供由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三张,直接到各用人单位人事科现场报名(详见附表2)。
网络报名:请应聘者先与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取得联系后,再将上述相关资料发送到各用人单位联系表指定邮箱。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由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由湖南省煤田地质局统一组织的笔试。对笔试后成绩入围者,由局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的比例,对少数岗位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应聘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进行。
应聘其他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条件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40分(含4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的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其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分析能力及职业态度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各考试环节成绩在湖南省煤田地质局网站予以公示。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核,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及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
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咨询电话:0731-85648687
监督电话:0731-85648617
湖南省煤田地质局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