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廉江市福利院(廉江市光荣院)是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人员经费财政核拨。主要工作任务是负责全市范围内弃婴、孤儿、残童的收养及送养工作;开展城乡老年人的自费托养服务工作;负责管理和集中供养孤老烈属、孤老伤残军人、孤老复员军人等孤老重点扰抚对象。廉江市殡仪馆是廉江市民政局管理的公益二类股级事业单位,人员经费财政核补。主要负责全市遗体运输、存放、火化以及骨灰寄存,为丧属提供殡仪服务(如化妆等)和服务场所、设施及殡葬用品销售等。因工作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以下简称《招聘办法》)的规定,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按岗聘用的原则,廉江市福利院和廉江市殡仪馆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
(一)廉江市福利院护士岗位2名;
(二)廉江市殡仪馆化妆司仪岗位1名。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报考岗位工作。
(二)学历及专业要求:1.市福利院护士岗位,要求中专以上学历,护理、护理学专业,具备护士执业资格;2.市殡仪馆化妆司仪岗位,要求中专以上学历,现代殡仪技术与管理专业或殡仪技术服务类专业。
(三)年龄18至35周岁(即1980年5月1日至1997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4日至10日(休息日不报名)。
2.报名地点:廉江市民政局办公室(地址:廉江市新兴南路18号)。联系电话:0759-6622443。
3.报名要求: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须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有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原件审核后退回),近期免冠正面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属国有单位在职人员的需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报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廉江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
5.特别提示:报考者在报名表上留下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报名后如变更联系电话号码,须及时与用人单位联系。如因联系电话不通畅,造成工作人员无法联系报考者,从而错过考试的,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采用满分100分制。
1.笔试:报考市福利院护士岗位笔试内容为护理学知识;报考市殡仪馆化妆司仪岗位笔试内容为现代殡仪技术与管理相关知识。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达到1:3时,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总成绩的计算: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须合格以上(等于或高于60分)才能录取。
4.其他事项: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和面试的成绩在廉江市人事信息网上公布。
(三)体检、政审。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廉江市人社局组织,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2.体检合格者,由廉江市人社局、廉江市民政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进行政审。
3.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录取人员;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4.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的,政审不合格或者放弃录取的,经公示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均取消其录取资格,是否递补人选由廉江市人社局和廉江市民政局研究确定。
(四)公示。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拟录取人员有异议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向廉江市人社局、廉江市民政局反映。
(五)聘用及待遇。
1.对公示后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办理录取手续。
2.录取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按国家和我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3.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者的待遇按国家和我市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被聘用者须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聘用后5年内不得调动。
四、其他事项
(一)投诉电话:0759-6680171、0759-6622443。
(二)本公告的解释权属廉江市人社局、廉江市民政局。
(三)招聘相关信息查询网址:廉江市人事信息网:ljrs.lianjiang.gov.cn
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廉江市民政局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