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师范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岭南师范学院(原湛江师范学院)是一所具有百年师范教育历史的广东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坐落在中国大陆最南端的美丽港城湛江市。设有16个二级学院(部),现有本科专业59个(其中师范类专业30个),涵盖教、文、法、经、史、理、工、农、管、艺等10大学科门类;建有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省特色重点学科3个。校本部占地面积近1200亩,校舍面积50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3亿多元。图书馆拥有纸质藏书197万册、中外文纸质现期刊2000多种、电子期刊22000多种。面向全国15个省区招生,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近22000人。现有教职工1450多名,其中教授131名、博士206人,高级职称教师占40.2%、硕士学位以上教师占78.6%。为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学校发展能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人事关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一般应为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的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至50周岁。到法定退休年龄,工龄不足10年或社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不得应聘。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7.教师岗位要求具备较高的教学素质和较强的科研能力,专业技术岗位要求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管理岗位要求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岭南师范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硕士研究生聘为专技11级岗或管理9级岗,博士研究生聘为专技10级岗,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不予录用。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时间:博士或教授要求的岗位报名时间截止至2015年10月30日,其它岗位截止至2015年3月20日。若相关岗位招聘未满员,再次接受报名时间另行公布。
(二)报名地点和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岭南师范学院2015年应聘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3),连同本人彩色证件照,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地址详见附件1)。投送简历要求:邮件主题鲜明,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dhrss.gov.cn)或岭南师范学院网(http://www.lingnan.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2015年本科及硕士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的硕士学位人员须于2015年3月20日(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至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资格条件审查结果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应聘人员。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贴上本人彩色证件照(报名时的同一张照片),连同个人身份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
五、考试
1、教师岗位
教师岗位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各用人单位成立面试考核小组(小组成员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对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内容包括对应聘者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教学能力等方面的考核。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成绩由各用人单位当场公布。面试成绩80分以上为优良,未达到优良者不予聘用。在面试优良的人选中,根据面试成绩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具体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管理岗位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岭南师范学院网公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岭南师范学院网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等事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并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3.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考试采取笔试(岗位技能测试)加面试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岗位技能测试):按岗位特点,进行实验操作技能考核或专业知识考核。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岗位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岭南师范学院网公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岭南师范学院网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等事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并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岭南师范学院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2015年7月30日(即35周岁以下指1979年7月31日后出生人员,以此类推)。
(二)网上邮件报名方式,接收报名信息应计算到报名截止日的24:00为止。
(三)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
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出现岗位空缺且无人员递补的情况下,可在考生自愿的前提下,在报考其它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择优调剂。
十、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59-3183755(人事处)
招聘工作监督投诉电话:0759-3182832(纪委监察处)
岭南师范学院人事处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29号行政办公楼505室。
附件3:岭南师范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rar
岭南师范学院
201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