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麻章区社会治安工作,确保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经麻章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由麻章区委政法委从社会公开招考协勤人员,安排在麻章公安分局从事协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考录。
二、招考人数、职位、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人数和职位
1、共招考协勤人员20名,其中,文员10名(男性7名,女性3名)、治安协勤员10名(男性)。
2、文员主要在麻章公安分局机关单位从事机关协勤工作,治安协勤员主要在麻章公安分局城区派出所从事巡逻工作。招录后由麻章公安分局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具体工作岗位。
(二)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高中毕业以上人员,其中文员职位必须大专毕业以上学历,治安协勤员职位高中毕业以上学历,限湛江籍(含五县五区)常住户口。退伍军人报考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无违法犯罪纪录;
3、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79年12月31日至199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曾被开除公职、辞退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以及未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的人员,不得录用。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4 日至 31 日共8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二)报名地点:麻章公安分局办公大楼一楼,地址:湛江市麻章区福民东路。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计生证明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以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到报名现场进行报名。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明。
计生证明包括:独生子女证(已婚已育)、户籍所在街道办证明(已婚未育)和未婚证(未婚)。
(四)准考证
领取时间:2015 年01月 08 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领取地点:麻章公安分局办公大楼五楼政工室。
四、考试
本次招考协勤人员采取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主要考查考生应知应会知识。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高低,按招录职位与报考者1:2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对象。
(二)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10×4米往返跑和提杠铃(男性80KG、女性40KG),测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但须成绩合格,方可参加面试。合格标准为:10×4米往返跑,男性为13〞1,女性为14〞1;提杠铃为双手提起杠铃,腰挺直。两项有一项不合格即体能测试成绩不合格。
(三)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对象为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
(四)各项考试结束后,按以下办法计算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各项考试的时间、地点和成绩将在麻章公安分局办公大楼公告栏和湛江市麻章区政府网站上公布,请报考者密切留意。
五、确定拟招聘对象
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高低,按招录职位与报考者1:1比例确定各职位拟招聘对象。现在麻章区委政法委、麻章公安分局从事协勤工作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六、体检与考察
麻章公安分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规定的要求,组织拟招聘对象进行体检,确保协勤人员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结束后,麻章公安分局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主要表现、本人和直系亲属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
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在同一职位下,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或考察。
七、招聘
考生经考察合格后,麻章区委政法委按有关规定办理招聘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二年,试用期三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协勤人员工作表现和实际需要,由麻章区委政法委决定是否续签。
八、工资福利待遇
协勤人员的工资由麻章区财政保障,每人每月约1900元(含工资、补贴和社保费等)。今后麻章区委政法委根据湛江市经济发展水平和湛江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增长,报请区政府逐步相应提高协勤人员的工资水平。除了工资和社保外,为每名协勤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一份。
九、本公告由麻章区政法委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0759-2733081(麻章区委政法委办公室);
0759-2701638(麻章公安分局政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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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湛江市麻章区委政法委员会
麻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湛江市公安局麻章分局
201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