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省甘孜州招聘公路养护工的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规定和工作需要,经甘孜州人民政府同意,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公路管理局拟面向全州公开考试招聘公路养护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原则
(一)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实施,严格招聘制度。
(二)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纪律和招聘政策。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试聘用公路养护工200名(道班工人)。招聘名额等详见《甘孜州2015年公开考试聘用公路养护工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考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考聘范围、对象
1.面向甘孜州户籍招聘(考生户籍2015年1月1日前在甘孜州),其中甘孜州公路管理局职工子女户籍不限。
2.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的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人员。
(二)考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公路养护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具备从事野外公路养护作业的身体条件。
4.年龄:男性在18周岁-35周岁(1980年5月21日-1997年5月21日期间出生);女性在18周岁-30周岁(1985年5月21日-1997年5月21日期间出生)
5.符合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5)现役军人。
四、网络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15年5月22日—5月24日24时截止。
(二)报名网址: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www.gzrsks.gov.cn)。
(三)报名方法
(1)填写《报考信息表》。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要求注册,如实、准确填写《甘孜州2015年公开考试招聘公路养护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相关资格。
(2)上传照片。考生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时,必须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一张(JPG格式、16-32KB),并在网络报名成功后的2个工作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四)资格初审
甘孜州公路管理局根据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表》和上传的照片,按照《公告》规定的招聘范围、对象、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其中一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五)报名确认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者,必须于2015年5月24日至5月26日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完成报名确认及缴费。
报名确认时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50元/科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另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
网上缴费于2015年5月26日24:00截止。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及缴费的考生,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15年6月30日—7月4日,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于2015年7月4日10:00截止。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低于2︰1,不足2︰1比例时,由招聘机关按2:1的比例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名额。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笔试成绩×70%+笔试加分)+面试折合成绩(面试成绩×30%)。
(一)笔试
笔试科目:《文化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5年7月4日09:00—10: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无二代身份证考生携带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盖鲜章),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代身份证、户口簿等。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加分:公路养护职工子女,在笔试成绩按70%折合
后,按其父母在艰苦边远地区从事公路养护工作年限及工作地海拔高度、获奖情况进行加分。
1.按工作年限及海拔系数加分。加分标准为:
(1)工作年限10周年以下(含10周年)且在海拔3499米以下地区工作的职工子女加2分,3500米至4499米的加3分,4500米以上的加4分。
(2)工作年限11—20周年(含20周年)且在海拔3499米以下地区工作的职工子女加2.5分,3500米至4499米的加3.5分,4500米以上的加4.5分。
(3)工作年限21—30周年(含30周年)且在海拔3499米以下地区工作的职工子女加3分,3500米至4499米的加4分,4500米以上的加5分。
(4)工作年限31周年以上且在海拔3499米以下工作的职工子女加3.5分,3500米至4499米的加4.5分,4500米以上的加5.5分。
工作年限计算方法:在职职工从参加工作时间起计算至2015年5月1日;退休职工从参加工作时间计算至退休时间。
海拔高度计算方法:在职职工以现工作地为计算依据;退休职工以退休时工作地为计算依据。
2.获奖加分。加分标准为:公路养护职工子女,其父母受到县委、县政府及州级机关表彰的加1分;受到州委、州政府及省级机关表彰的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加3分。须出具获奖证书或文件依据。曾获得不同级别表彰的,获奖以最高级别表彰为加分依据,不累计加分。
以上两项加分实行累计加分。属双职工的,按其加分标准高的一方进行加分。
加分方式:凡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请务于2015年6月29日、30日内将加分材料依据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交甘孜州公路管理局人事科进行现场登记加分。其中公路局职工子女按其父母在艰苦边远地区从事公路养护工作年限及工作地海拔高度加分证明材料由父母所在单位(各公路分局)出据并由甘孜州公路管理局审核。所有材料如有不实,后果自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加分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笔试结束,招聘机关根据资格复审合格者的考生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聘名额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与最后一名入围面试人员的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2倍时,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笔试成绩为零分或有违纪行为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招聘机关将于2015年7月12日左右将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www.gzrsks.gov.cn)予以公告。
2.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填写《甘孜州2015年公开考试招聘200名公路养护人员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2,以下简称《个人诚信承诺书》)一份,并在规定时间内同时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二张;
(2)《报考信息表》一份;
(3)《个人诚信承诺书》一份(贴本人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
(4)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
(5)正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6)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其他相关材料标注的毕业时间均应在资格复审当日之前,未提供毕业证书原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无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正住户口簿原件的,必须提供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提供材料不完整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招聘机关取消其面试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因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的缺额,根据考生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3.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及地点:资格复审通过后即在复审现场领取。
4、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七、体检
招聘机关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由招聘机关统一组织,体检费由考生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2010〕19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因考生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招聘机关按照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公示
招聘机关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www.gzrsk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由考聘机关组织核实并做出是否聘用的结论。
因考生在考察、公示期间被取消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岗前培训
(一)拟聘用人员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为期2天的理论基础知识培训。由用人单位进行为期10天的操作培训。
(二)培训费用自理。
(三)逾期未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审批
由招聘机关根据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采取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排名先后),通过择牌选县的方式,由拟聘用人员按排名自愿选择去向。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派遣到本人选择的单位工作。
十一、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执行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资福利制度。本次招聘公路养护人员所属编制为公路日常养护工编制,因此所招聘人员不能跨该编制向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在聘用期间不能参加任何考(录)聘人事考试。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二、纪律与监督
招聘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八章的规定,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
甘孜州纪委派驻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836—2822498;
甘孜州公路局纪委:0836—2832786。
咨询电话: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0836——2835255;
甘孜州公路管理局组织人事科:0836—2832140。
十三、相关事项提示
(一)招聘机关在任一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均有权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考生在报名时务必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通讯方式如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考试成绩等所有后续公告均在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www.gzrsks.gov.cn)发布,敬请留意。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公路管理局
2015年5月18日
附件1:甘孜州2015年公开考试聘用公路养护工名额分配表.rar
附件2:甘孜州2015年公开考试聘用公路养护人员个人诚信承诺书.rar
附件3:对报考2015年公开考试聘用公路养护人员考生的 特别提醒.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