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2015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促进我县卫生工作健康发展,根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楚人社发〔2013〕1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实际情况,双柏县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卫生紧缺人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5年双柏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12名卫生紧缺人才,其中:双柏县人民医院8名(临床6名、检验1名、影像1名)、双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名(预防医学2名)、双柏县妇幼保健院2名(临床1名、影像1名)。
二、招聘范围
医学类本科院校毕业生。
三、招聘对象
全日制医学类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由各用人单位组成现场考核小组(不少于5人)在卫生局、人社局的监督下,在昆明医科大学、大理学院、云南省中医学院等医学院校供需见面会上设立报名现场,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直接到医学院校供需见面会上报名应聘。报名人员须根据招聘条件提供身份证、真实有效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往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有学位的须提供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每一位报考者只能选择申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考试分为面试和基本技能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面试占50%,基本技能考核占50%。
1、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综合素质及相关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基本医疗卫生知识掌握程度等综合素质。
2、基本技能考核。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基本技能掌握程度,采取由考生为受检者做体格检查的方式进行考核。
3、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面试和基本技能考核各占50%。
(三)确定拟聘人选。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同岗位人员综合成绩并列者,优先招聘中共党员、优秀学员,并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四)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核,体检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考核。按照组织人事管理的统一要求,由双柏县卫生局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紧缺人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核。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其具备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六)聘用。
1、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相关要求办理有关招聘手续。用人单位法定代表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2、新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录用后,不按时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时间
2015年3月至2015年5月31日。(具体时间与医药类院校组织的双向选择洽谈会同步进行,请应聘人员关注云南省2015年医药类高校毕业生双向选择洽谈会时间。)
七、纪律
(一)为维护考试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本着公平公正原则,在整个招聘过程中,由县卫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监督。
(二)在招聘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报考者须留下有效联系电话,若报考者不按时到现场考核的,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招聘资格。
八、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
双柏县卫生局:0878-7712610
双柏县人民医院:0878-7712960
双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878-7711510
双柏县妇幼保健院:0878-7712466
九、本公告涉及的相关事宜项双柏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双柏县卫生系统2015年紧缺人才公开招聘计划表
双柏县卫生局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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