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综治办、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0〕21号)和县2013年4月8日党政联席会议、2014年8月21日县长办公会议精神,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县综治委采取依法、公开、竞争的原则,在司法辅助、警务辅助人员计划数内为县法院、县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68名司法辅助、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法
1.编外招聘。
2.公开、公平、公正; 就近聘用、属地管理;
规范程序、择优聘用; 分类管理、按需分配。
3.采取考试、体检、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法院司法辅助人员8人(其中,书记员岗位2名,司法警务辅助岗位3名,驾驶员岗位2名,财会岗位1名。),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60名(其中,专职计算机专业技术警务辅助人员2名;专职“110”接警警务辅助人员2名;专职文职(文秘)警务辅助人员3名;专职交通警务辅助人员21名;专职治安巡逻(防暴)警务辅助人员1名;专职驾驶员岗位警务辅助人员3名;专职人口、消防岗位警务辅助人员28名。详见2015年全椒县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职数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全椒县户口,年龄原则上为18至35周岁(1980年5月6日至1997年5月6日期间出生);胜任岗位需要,身体健康,身体素质良好,志愿从事司法、警务辅警工作;非本县招聘的财政供给聘用人员;无考试违纪行为,无停考记录;未被组织调查或未正在被组织调查,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岗位条件
1.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
(1)专职计算机专业技术警务辅助人员条件
需计算机类专业(计算机、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信息、计算机器件与设备、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信息资源管理、信息技术等)或取得计算机二级以上资格等级证书,国家承认大专(含)以上学历。男性2名。具有C1以上驾驶资格人员在合成总分中加5分。
(2)专职“110”接警警务辅助人员条件
需国家承认大专(含)以上学历,口齿清晰,熟练计算机操作。女性2名。
(3)专职文职(文秘)警务辅助人员条件
①需国家承认大专(含)以上学历,中文专业、中文相近专业或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过作品,口齿清晰,会计算机操作。男性1名,女性1名。
②需国家承认大专(含)以上学历,中文专业、中文相近专业或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过作品,口齿清晰,会计算机操作。男性1人,具有C1以上驾驶资格人员在合成总分中加5分。
(3)专职交通警务辅助人员条件
高中(含)以上学历,会计算机操作。男性20名,女性1名,退伍军人在合成总分中加5分,具有A2以上驾驶资格人员在合成总分中加10分(不重复加分,最高加10分)。
(4)专职治安巡逻(防暴)警务辅助人员条件
近年内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大中专院校体育专业毕业生。男性1名。退伍军人中同等条件下,武警、特种兵优先。
(5)专职驾驶员岗位警务辅助人员条件
①具有1年以上A2以上驾驶资格,高中(含)以上学历。男性1名。
②具有1年以上C1以上驾驶资格,高中(含)以上学历。男性2名。
(6)专职人口、消防协管岗位警务辅助人员条件
需岗位所在镇常住人员,高中(含)以上学历,会计算机操作,男性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5年5月6日至1997年5月6日期间出生)。具有C1以上驾驶资格人员或退伍军人在合成总分中加5分(不重复加分,最高加5分)。人口警务辅助27人,其中男性26人,女性1人;消防警务辅助人员1人,男性 1人。
2.法院司法辅助人员
1.书记员岗位2名。年龄18-35周岁(1980年5月6日至1997年5月6日期间出生),国家承认大专(含)以上学历,男女不限。
2.驾驶员岗位2名。年龄21-35周岁(1980年5月6日至1994年5月6日期间出生),初中以上学历,具有3年以上C1以上驾驶资格。
3.司法警务辅助岗位3名。年龄18-35周岁(1980年5月6日至1997年5月6日期间出生),高中以上学历,男性1名,女性2名。
4.财会岗位1名。年龄18-35周岁(1980年5月6日至1997年5月6日期间出生),国家承认大专(含)以上学历,具有财会从业资格,男女不限。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2015年5月6日—5月17日。
(二)报 名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18日— 5月23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
县公安局信访室(县公安局大门右侧)。咨询电话:0550—5034724;0550-5219870。
3.报名办法及相关要求:
(1)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报名时需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计算机证书等各类相关证件(如退伍证、驾驶证、专业技术职称证等)原件、复印件,1寸、2寸免冠近照各5张。每人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取消报名资格。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填写《全椒县2015年度招聘司法辅助、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对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名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对通过报名资格复审的人员,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每人需交考试费90元(每科45元)。
(4)报考人员的联系方式要明确且相对固定,以确保信息畅通。
(5)报考人员于2015年5月26日携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招聘方式
1.考试形式:
(1)司法辅助人员:笔试、计算机操作、体能测试;
(2)警务辅助人员:笔试、计算机操作、体能测试。
2.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人文、省情和写作。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3.计算机操作:文字录入速度、文本编辑、制表等共100分。
4.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项目: 100米、4×10米、1000米(女子800米)、立定跳远四项。每项100分(四单项成绩之和/4=最终测试成绩)。
(2)体能测试成绩: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青年组评分标准。
(3)纵跳摸高项目:纵跳摸高采取达标的方式进行,不达标即淘汰。测评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执行。
5.笔试考试时间:2015年5月30日(星期六)上午:8︰30—10︰30;计算机基本操作时间:2015 年5月30日(星期六)下午:3︰00。体能测试时间:2015 年6月2日(星期二)上午:8︰00。
6.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7.考试成绩: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8.体检、考察人员确定:
(1)专职计算机专业技术、专职“110”接警、专职文职(文秘)警务辅助、专职驾驶员岗位人员体能需达标(纵跳摸高需达标,其他体能项目加权达到60分),按笔试成绩占50%、计算机成绩占50%的比例,在同岗位合成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同岗位最后1名合成成绩相同,计算机成绩高入围)。
(2)专职交通、专职治安巡逻(防暴)、专职人口消防协管岗位警务辅助人员纵跳摸高需达标,成绩按笔试占50%、计算机成绩占30%、其他体能成绩占20%的比例,在同岗位合成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同岗位最后1名合成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入围)。
(3)司法辅助人员体能需达标(纵跳摸高需达标,其他体能项目加权达到60分),按笔试成绩占50%、计算机成绩占50%、在同岗位合成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同岗位最后1名合成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入围)。
六、体检、考察
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公告结束无异议,进行体检、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规程执行。
2.考察由两人以上组成的考核小组参照录用公务员考察相关规定执行。
3.体检、考察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参加体检人员需按体检项目据实自行交纳体检费。
5.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缺额的,在合成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递补仅限两次)。
招聘单位或者被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复检仅限一次,要求复检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由保安服务公司(法院司法辅助人员由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由保安服务公司(法院司法辅助人员由聘用单位)组织培训,培训结束后,上岗试用。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执行。
试用期满,由保安服务公司、聘用单位或聘用单位对招聘人员进行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档案由聘用单位管理。
参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5日内需到聘用单位报到,规定时间内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此空缺岗位,在同岗位合成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递补仅限两次)。
对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由保安服务公司、聘用单位共同组织或聘用单位考核。保安服务公司、聘用单位或聘用单位具体负责对聘用人员的管理,把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以及奖惩的依据。
八、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司法辅助、警务辅助人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5011485,5031775,5039258,5034734,5219221)。
2.严格实施各项回避制度、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3.对违反公开招聘政策和纪律要求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聘用公告将用纸质形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张贴,并在县政府网站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聘用程序中需公告的其他内容一律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不再以其他形式发布公告、公示。
九、待遇
正式聘用后,司法辅助、警务辅助人员月工资1400元(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按规定发放工作所需服装、装备;按规定发放工龄补贴和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由县财政承担。
本公告由全椒县招聘司法辅助、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全椒县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职数一览表
全椒县招聘司法辅助、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