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委群众工作部(信访局)委托市劳务合作中心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的方法进行。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有较强的沟通能力;
4、本科。具有计算机基础应用能力;
5、热爱信访工作岗位,责任心强,熟悉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法规;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等条件。年龄计算: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工作待遇
年薪3.5万元(含办理五险),年终绩效考核0.5万元。
四、组织领导
成立招聘领导小组,由滁州市委群众工作部(信访局),市劳务合作中心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招聘人员的考试、考核、体验等相关工作。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2月27日—3月10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3月10日17:30时。地点:滁州市人力资源市场。
咨询电话: 0550-3040893、3820023
2、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等材料。
3、应聘人员须填写《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四张。
4、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5、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市劳务合作中心会同市委群众工作部(信访局)负责解答。
(三)组织考试
笔试,由滁州市委群众工作部(信访局),市劳务合作中心共同组织。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滁州市委群众工作部(信访局)具体组织实施和把关,不合格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笔试、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劳务合作中心网站和滁州市群众工作部(信访局)网站公示7天,监督举报电话:3022493。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与市劳务合作中心签订劳动合同。
2、被聘用人员的人员性质为劳务派遣合同,录用后与市劳务合作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劳务合作中心派遣市委群众工作部(信访局)从事网上信访事项办理工作。
本公告由滁州市劳务合作中心、滁州市委群众工作部(信访局)负责解释。
滁州市劳务合作中心
滁州市委群众工作部(信访局)
201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