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工业大学招聘人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工业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省政府直属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12个岗位共12名人员,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工业大学2015年其他专业技术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需在2015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2.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优先条件。招聘条件中明确优先考虑具备岗位偏好人员的,可视情况谢绝其他人员应聘,或在面试评价标准中反映相关偏好。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5月5日9:00至2015年5月12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应聘人员凭个人信息登录“浙江工业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址http://www.rczp.zjut.edu.cn/sign/index.jsp),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每位应聘者只能申请一个岗位。
2.资格初审。时间为2015年5月5日-5月12日。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学校笔试人员名单。应聘人员可从网上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并在网上发布通知。通过资格初审者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时间为2015年5月16日上午9:00-11:00。各岗位考试科目(或内容)详见浙江工业大学网站(http://www.zjut.edu.cn,“人才招聘”栏目)。
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后,各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5(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不足5人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在指定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之前,将对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人员应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内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可于2015年9月1日前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条件相关的资格证书、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我校可根据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3.面试
面试方案及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指定网站通知。参加面试时,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根据笔试、面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工作的办法进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如有体检不合格者,不进行递补。
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安排考核,主要针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并由学校研究决定考核结论。经考核确定为不宜聘用,或应聘人员放弃的岗位,不安排递补。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应在2015年9月1日前完成入职报到手续,否则取消拟聘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招聘单位网站(http://www.zjut.edu.cn,“人才招聘”栏目);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浙江工业大学纪检监察办:0571-88320102。
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8320433,陈老师、蒋老师。
浙江工业大学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