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工商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浙江工商大学是浙江省属重点本科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位于杭州下沙高教园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5个岗位共6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工商大学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但不能在2015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不宜应聘。
2、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4、优先条件。招聘条件中明确优先考虑具备岗位偏好条件人员的,在面试评价标准中反映相关偏好。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4月27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到专用邮箱gkzp@zjgsu.edu.cn,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并在学校网站公布有关情况。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初定于5月分批在我校各部门(学院)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我校网站公布。
笔试内容:与岗位相关的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及技能(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笔试后,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我校网站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方式:综合面试。主要考查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相关工作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我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我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我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工商大学网站(http://www.zjgsu.edu.cn/,“招聘公示公告”栏目);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工商大学(人事处):0571-28877271;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28877288(王老师)
附件:
浙江工商大学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