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招聘公益性事业岗位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郑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招聘公益性事业岗位工作人员报名工作已经结束,但报名人数未能达到“公告”中公布的比例要求,为了尽可能地安排困难家庭人员就业,不压缩招聘计划,再次延长报名时间,从2014年4月24日至30日(周六、周日不受理报名)。希望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抓紧报名。如果延期报名结束时仍未能达到报名比例,将根据招聘名额和报名人数降低进入面试人员比例。
附件:2014年郑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郑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4年4月21日
为加强人事考试工作,根据《郑州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04号)文件精神,结合郑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工作实际,经批准,郑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5名(其中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3名、司机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益性工作岗位要求
1.了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
2.掌握人事考试相关信息和动态;
3.能承担长期出差或加班工作;
4.具有一定的文字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技能;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3.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4.具有良好的品行,公道正派,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5.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忠于职守,勤勉尽责;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具有本市户籍、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责任心强、经就业困难认定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报名应聘:
1.城镇零就业家庭的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4.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5.登记失业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6.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二)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优先聘用:
1.曾从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且登记失业的;
2.具有计算机操作管理技能,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的;
3.本科以上学历的。
(三)司机岗位:本市区户籍,具有较强的政策观念和保密意识,5年以上B照驾龄且长期从事中型以上客车驾驶。未安置就业的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和中共党员优先聘用。
五、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依据“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培训和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2月17日——2014年2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郑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伊河路26号伊河大厦7楼)
3.报名审查:
(1)报名者须持身份证(复/转军人证)、毕业证、学位证、计算机资格证、驾驶证、就业困难认定证明、《就业失业证》、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劳模证、军烈属证明、复员军人未就业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
(2)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现场进行图像采集,交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登记表附后,自行打印)。
(二)考试时间、内容和方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60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人事考试相关法规、社会常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显示为准。
2.实际操作:主要是计算机上机操作。司机岗位现场从事驾驶操作,实际操作满分为40分。笔试和实际操作成绩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3.面试:根据笔试和实际操作成绩之和,由高分至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分为100分。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成绩评定:考试的总成绩=(笔试成绩+实际操作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具备优先条件者列前位。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
(三)体检和公示
1.体检: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公示:对拟聘人员将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10天。
六、待遇和管理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不含社会保险费等相关待遇)支付。确定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由聘用单位统一管理统一使用。
监督电话:0371—67185351
咨询电话:0371—67188346
201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