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规定及《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研究生和“211工程”大学本科毕业生招聘人员工作意见》(丽人社〔2011〕13号)精神,因工作需要,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9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是丽水市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所需专业 |
学历 |
学位 |
备注 |
临床医生 |
专业技术 |
4 |
临床医学、精神病学、临床医学(心理学方向) |
本科 |
不限 |
全日制普通高校,其中2011届及之前历届生需具备执业医师资格 |
护士 |
专业技术 |
5 |
护理学 |
本科 |
不限 |
男性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历届生需具备执业护士资格 |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13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实际情况,可采取如下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13日至9月16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报名地点: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大洋路115号)。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择期通知面试。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形式,注重对应试者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采用100分制,60分为合格线,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考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试用期结束前凭非农户口证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年限为8年。
本次招聘工作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监督下,由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2152196
附件: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紧缺岗位人才报名表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
201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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