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高桥街道社会治理工作,全力打造“平安、品质、财富、幸福”高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综合治理特勤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岗位计划
1、招聘对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政治合格,品行端正;
(2)男性,身高170CM以上,身体健康、吃苦耐劳,热爱综合治理工作;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4月1日前出生),35岁以下(1980年4月1日后出生),退伍军人、运动员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以下;
(4)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适应岗位责任要求。
3、岗位计划:本次共招聘综合治理特勤队员30名,主要从事社会治安防控,应急维稳处突工作,协助做好拆迁拆违等工作。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8日至4月14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周六、周日正常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高桥街道办事处一楼108室综治办
3、咨询电话:0731-85718640 13548972983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张。
三、聘用程序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政审。用人单位将组织面试合格者政审。届时个人须提供户口所在地无犯罪记录证明、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原单位(学校)或社区开具的现实表现证明及本人体检表(健康证)。
3、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聘用的综合治理特勤队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关系。
2、待遇(1)基本工资1800元/月;绩效工资200-600元/月;加班100元/天(每月不超过4天);队长、副队长(各3名)每月补助200-400元。(2)包食(中、晚餐)宿。(3)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保(含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及意外保险。
高桥街道办事处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