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及有关单位: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开展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3]2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的实际,对做好今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严格把好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质量关。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对象范围、认定条件、受理申请与认定、认定费用、工作要求、以及对若干问题的处理等,省教育厅的通知都已作明确与详细的规定,各地要严格遵照执行,认真抓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每个环节,确保认定质量。
二、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各地要尽快把省的通知及有关普通话测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补修、非在编正式教师以外人员学历鉴证等要求印发到各学校,同时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向社会广泛宣传,使在职教师和社会其他人员了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要求,方便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做好有关准备,按时申请。
三、认真协助做好普通话测试和教育学、心理学(以下简称“两学”)补修工作。
普通话测试由申请人直接向市语委办报名,地点在湛江市人民大道北76号市教育局10楼三室,报名、测试时间由市语委办安排(联系电话:3320144)。
我市“两学”补修工作由湛江师范学院负责(联系电话:3182725)。需要普通话测试和补修“两学”的可直接与他们联系。
四、认真抓好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体检工作。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是一项重要的工作,直接关系到教师的质量,各地要按规定挑选思想好、作风正派、业务强、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组成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严格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认真做好对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工作。
体检工作按照省的有关要求进行。体检医院由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负责。其中市辖赤坎、霞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市属学校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原则上统一到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和湛江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体检工作要统一组织进行,统一使用省教育厅规定式样的体检表。
五、其他要求。
除在编正式教师外,其他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还需要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该中心在湛江设有代理点,地点在湛江市赤坎区寸金二横路10号湛江市招生考试服务中心内,需要进行学历鉴定的可在此申请办理,联系电话:0759—3365768。
由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开发区的由霞山区教育局负责。
申请人可在广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gdhed.edu.cn)主页的“热点关注”中的教师资格认定专栏或湛江市基础教育信息网(http://www.zhjedu.cn/)上直接下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有A3和A4两种规格,湛江市认定机构统一用A3双面规格打印(两页拼合成一张A3规格纸打印)。
各县(市、区)教育局务必在2013年10月15日前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技术教师资格、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报材料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核。
由于全省教师资格认定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9月16日凌晨至9月30日凌晨(网上报名网址:http://jszg.gdhed.edu.cn的“网上报名”栏)。已通过网上申报者须到各县(市、区)教育局现场报名确认才算完成。现场确认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6日至10月10日。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在现场报名确认时,提醒申报者:网上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选择认定机构须为湛江市教育局,否则申报无效。报名成功后必须导出打印表格,否则报名系统关闭后无法进行打印。县(市、区)认定机构通过网络版教师资格管理认定系统(网址:http://www.jszg.edu.cn/login/login.jsp)生成证书编号报省教育厅,如11月15日前不及时上报数据教育部服务器会自动关闭,各县(市、区)教育局完成认定工作后,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结报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
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人事科(湛江市人民大道北76号9楼人事科2室)。联系电话:0759—3336260;传真电话:3312074转人事科。
201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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