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8日我局下属事业单位荣县殡仪馆公开招聘火化工,截止报名时间3月27日,报名合格人数不足应招人数,面试人数达不到要求,因此我局决定再次进行招聘,现将岗位要求公示如下:
1.岗位及基本条件: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要求 | 户籍要求 | |||
性别要求 | 年龄要求(截止2014年12月31日) | 学历要求 | 专业及要求 | ||||
荣县殡仪馆 | 火化工 | 4人 | 男性 | 18周岁至48周岁 | 初中及以上 | 无 | 荣县 |
荣县龙洞山公墓 | 保洁人员 | 1人 | 女性 | 18-26周岁 | 大专及以上 | 无 | 旭阳镇 |
2.优先条件:具有城镇户口的就业困难人员和下岗职工。
3.薪资待遇:(1)火化工月薪不低于全市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并按殡仪馆现有在岗公益性岗位人员(不含大学生公益性岗位人员)享受福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2)保洁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间只享受1250元/月的基本工资,试用期满合格后,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合同,与其他临时工享受同等待遇。
4.食宿:自理。
5.工作时间及休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6.报名时间和地点:2015年4月3日至2015年4月13日,在荣县民政局办公室(工作日)报名。报名时须本人持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到局办公室报名,并填写《荣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临时)人员登记表》。
7.面试时间:2015年4月17日前。
8.其他要求: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不低于2:1,在面试人数达不到2:1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调减录用人数。
经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对拟录用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录用上岗。
(联系人:黄莉、徐莲 联系电话:0813-6201127)
荣县民政局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