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北京市宗教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北京市回民殡葬管理处、北京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北京市伊斯兰教协会为市民委所属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好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北京市户口,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一般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特需专业见具体条件)。
5、身体健康。
二、招聘单位及职位
(一)北京市回民殡葬管理处系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北京市宗教事务局)所属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落实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方针政策,依照相关政策法规,为在京十个有土葬习俗的少数民族群众亡故人员做好殡葬服务;根据有关民族宗教政策,负责市属回民公墓殡葬业务及殡葬用地的管理;指导各区县回民殡葬管理工作,对城区、近郊区回民殡葬服务站进行业务指导。
招聘岗位:
1、管理处副处长一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行政管理学或经济学、法学专业,年龄42周岁(含42周岁)以下,五年以上管理岗位工作经验,具有党务、组织、人事管理经验者优先,在正科级岗位任职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热爱回民殡葬事业,熟悉掌握民族宗教知识,有一定处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具备团队精神,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本岗位工作性质适合回族。
2、总务科副科长一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素质,热爱回民殡葬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具备团队精神。物业管理及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具备三年以上物料管理工作经验,熟悉低值易耗品、劳保、物资等管理程序,具备库房管理经验,熟练使用物料管理软件及各种办公软件。本岗位工作性质适合回族。
3、业务科管理岗科员一名。具有良好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素质,热爱回民殡葬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具备一定的民族宗教知识,熟悉伊斯兰教的殡葬仪规和穆斯林的殡葬习俗,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大学以上文化程度,本岗位工作性质适合回族。
单位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芦井路1号。
(二)北京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系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北京市宗教事务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协助党和政府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引导帮助广大信教群众和宗教界人士坚持爱国爱教,自觉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组织指导正常宗教活动的开展,组织开展基督教宗教房产落政确权等工作;兴办社会公益事业和教会自养事业。
招聘岗位:
4、财务办公室会计一名。从事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等工作,熟悉国家财会制度及税法,精通账务处理程序,熟练操作计算机及财务软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3年以上财会工作经历,有业务管理经验者优先。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有较强的业务能力;有较高的计算机操作和信息化管理水平。
5、外事办公室科员一名。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做好外事接待相关工作,协助办理出访手续,做好外事信息上报、档案整理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本科以上学历;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英语专业八级以上,口语流利;有较高的计算机操作和信息化管理水平。
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单北大街21号。
(三)北京市伊斯兰教协会系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北京市宗教事务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协助党和政府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引导帮助广大信教群众和宗教界人士坚持爱国爱教,自觉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组织指导正常宗教活动的开展,兴办社会公益事业和伊斯兰教自养事业。
招聘岗位:
6、办公室科员一名。负责办公室相关公文起草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及相关工作;负责相关档案、文件、活动资料的整理与归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中文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含30周岁)以下,熟悉文秘、行政管理等相关知识,有网站设计和维护的实践经验。工作细致认真,有较强的责任心,善于团队合作。本岗位工作性质适合回族。
7、教育培训办公室科员一名。负责内部资料性刊物的策划、编辑,包括相关文字的撰写、部门协调及联络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新闻传媒专业或编辑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年龄30周岁(含30周岁)以下,具有一定的图文编辑能力熟练使用相关编辑软件;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策划与执行能力。本岗位工作性质适合回族。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天桥福长街4条2号。
三、报名方法
报考者请于4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广场A座1003房间北京市民委人事处收(邮编:100053),并在信封注明“报考XX单位XX职位”字样,谢绝来访。材料要求如下:
(一)《2015年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北京市宗教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纸质版一份(见附件);并请将《报名表》电子版同时发至指定邮箱:bjsmwrsc@163.com,邮件名一律为:“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
(二)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学历学位证书及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四)自行准备的其它材料。
注:复印件均需使用A4纸,并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整齐。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如发现报名表与事实不符,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二)每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重复报考者默认所报第一个岗位。
五、考试安排
(一)笔试
市民委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按照不少于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达比例的职位,视情况组织面试。
(三)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组织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
(五)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察、体检合格后,在北京市民委网站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办理聘用手续。
联系电话:(010)83979336
附件:《2015年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北京市宗教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rar
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1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