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参考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进入资格复审成绩必须达到本次所有参考人员<不含缺考>平均分的70%)。报考者如未达到上述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致本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比例低于1:3 的,仍视为有效比例,以实际人数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有关资格复审及面试由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游仙区教体局负责,具体事项于2015年5月下旬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绵阳市2015年上半年县市区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二份及与信息表中版本相同的照片两寸两张。
(2)身份证。
(3)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条件。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相符;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教师资格证。报考者须提供与报考岗位专业相符的资格证书。
(5)其它证书、证明材料。有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执业(职业)证书,已通过评审或考试即将领证的,可提供颁证机关证明、文件或成绩单等。
(6)未满招聘公告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
提示: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考试资格和报考者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三)面试
1.面试采取试讲和综合面试结合方式进行(详见于面试公告)。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对进入面试者,收取面试费80元。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面试因自动放弃或缺考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2的,拟聘人员的试讲和综合面试成绩均不得低于75分。
5.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予以退费。
6.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中试讲成绩高低决定,招聘单位另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体检由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同意,根据空缺的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一次,并通知其参加体检。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察
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社会关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确定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游仙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专业、考试成绩、拟聘用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凭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通知及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管理,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游仙区监察局将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16—2272768。
十一、其他事项
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绵阳市游仙区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育系统工作人员一览表》
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31日
附件:《绵阳市游仙区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育系统工作人员一览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