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务会计管理中心(上海市财政干部教育中心、上海市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事务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上海市财务会计管理中心(上海市财政干部教育中心、上海市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财政局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本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及会计人员信息管理,提高全市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承担市财政局下达的各类教育培训任务,负责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关日常管理工作。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财务管理6人。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职位说明
从事各类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咨询服务及指导、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财政干部教育培训任务的实施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财政、金融、审计等专业毕业,熟悉财政、金融、会计业务,有一定的文字综合和组织管理能力。具有会计师及以上职称者优先。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登录上海财政网(www.czj.sh.gov.cn)首页“公示公告”栏目中《上海市财务会计管理中心(上海市财政干部教育中心、上海市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附件下载《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报名信息表(2015版)》,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并附上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电子证件照后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ckzxzp2015@163.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为“报考者姓名”。报名成功以收到该电子邮箱的回复为准。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4月7日下午17:00。
2、资格审查
中心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准考通知短信。考生根据短信通知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并参加笔试。
3、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公共基础知识、综合能力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发放通知。
4、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5、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并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中心提出的具体要求,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6、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和“上海财政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宜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政策、考务咨询:63188519
监督电话:54679568-21036
上海市财务会计管理中心
上海市财政干部教育中心
上海市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事务中心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