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庄行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为优化人员层次结构,拟决定公开招聘若干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岗位1:面向全镇从退伍军人中招聘工作人员15名;
岗位2:面向全区招聘会计岗位工作人员5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2名;
岗位3:面向全区招聘经济园区主任助理3名。
二、招聘条件
岗位1(镇村工作人员):
(一)退伍军人;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能吃苦耐劳,无公安部门处理等不良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口头表达及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强,作风正派,善于沟通,能团结合作;
(四)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五)学历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户籍要求:庄行户籍或与庄行户籍人士有婚姻关系的;
(七)中共党员、获得部队嘉奖等荣誉、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等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八)身体健康。
岗位2(会计):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能吃苦耐劳,无公安部门处理等不良记录;
(二)持有会计上岗证,在企事业单位会计岗位工作满2年以上,熟悉相关财务会计法规,具有较强的会计数据报表处理能力;
(三)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学历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户籍要求:具有奉贤户籍或出生奉贤,庄行户籍或与庄行户籍人士有婚姻关系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六)中共党员、具有5年以上会计相关工作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其中具有会计师及以上等中高级职称的可直接进入面试。
(七)身体健康。
岗位3(园区主任助理):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能吃苦耐劳,无公安部门处理等不良记录;
(二)参加工作3年以上,熟悉招商引资或经济工作并有相关工作经历,能够担当起相应工作岗位的职责;
(三)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学历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户籍要求:具有奉贤户籍或出生奉贤,庄行户籍或与庄行户籍人士有婚姻关系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六)招商工作经历满3年以上者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大专学历;
(七)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1、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14年8月15日8:30-16:30(双休日除外),报名地点在庄行镇党员服务中心(庄行镇新苑路8号,庄行镇文化活动中心四楼)。
(2)报名所需材料为:
岗位1(镇村工作人员):
①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薄(与庄行户籍人士有婚姻关系的另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户口簿)和退伍证。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
②其他能够证明工作技能、荣誉、成果等的相关材料;
③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④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⑤《2014年庄行镇从退伍军人中招录工作人员报名表》(正反面打印1份),报名者需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个人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岗位2(会计):
①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和户口薄(与庄行户籍人士有婚姻关系的另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户口簿),出生奉贤的须提供相应证明,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
②会计上岗证及其他能够证明工作技能、经历、成果等的相关材料;
③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④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⑤《2014年庄行镇会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正反面打印1份),报名者需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个人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岗位3(园区主任助理):
①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和户口薄(与庄行人士有婚姻关系的另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户口簿)、出生奉贤的须提供相应证明,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
②能够证明工作技能、经历、成果等的相关材料;
③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④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⑤《2014年庄行镇经济园区主任助理报名表》(正反面打印1份),报名者需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个人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2、笔试和面试
(1)笔试:资格审查通过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另行决定)。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不低于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开展面试。(其中会计岗位按男女各不低于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3)分数权重:笔试和面试成绩权重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其中,会计招聘岗位因具有会计师及以上等中高级职称的可直接进入面试,故统一笔试分数不计入总分,只决定参加面试的资格,录用人员按面试成绩排名。
3、人员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经体检、政审后合格且公示(一周)无疑异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
四、相关待遇
岗位1(镇村工作人员):录用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内年收入不低于35000元(含社保个人部分),统一办理缴纳城镇社会保险。
岗位2(会计):录用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内年收入不低于40000元(含社保个人部分),统一办理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留用的,身份转为镇集体人员。
岗位3(园区主任助理):录用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二年,年基本工资、奖金收入水平不低于分配园区一般集体人员的标准执行。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留用的,身份转为镇集体人员。
五、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庄行镇纪委、监察部门实行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对责任人员进行严肃查处。
报名咨询电话:57466124; 监督举报电话:57464983
点击下载2014年庄行镇招录三类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xls
201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