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眼科医院是海南省2012年十大民生工程之一,是海南省公立非营利性专科眼科医院,隶属海南省卫计委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为解决我院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员,扩大人才队伍建设,提高诊疗和管理能力,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4名,管理人员3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人员。其中,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其中医生和护理人员须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
招聘公告发布在海南省人民政府网、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海南省眼科医院门户网站。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不受理邮寄报名材料。网上报名可通过电子邮箱(hnsyk1221@163.com )方式提交报名所需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在资格审查时间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进行审查,不提供原件审查则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4日至2015年1月9日(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3、报名地点: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19号,海南省眼科医院(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海南眼科医院)大楼8楼人事科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898-68628485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海南省眼科医院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可从网上打印填写),并带本人简历、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
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将于考试前7个工作日在海南省眼科医院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统一核发笔试《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科目为专业科目兼公共科目,专业科目以实际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
3、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并由招考领导小组依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海南省眼科医院网站上进行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安排。
2、面试内容与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3、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50%。在综合成绩出现平分的情况下,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入围。考试成绩在海南省眼科医院网站上进行公布。
(三)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合格以上的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
(四)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我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在合格以上的人员中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取消该名额的招聘。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海南省眼科医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报省卫计委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间有问题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五、监督管理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各项纪律规定,由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督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有关招聘实施情况,将在海南省眼科医院网站(http://www.hnzoc.com/)上及时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并保持通讯联系畅通。本招聘方案未尽事宜,由海南省眼科医院负责解释。
纪检监督电话:0898-65388319
附件:
海南省眼科医院
201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