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是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加挂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珠海分院牌子,委托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公益一类。主要任务是开展珠海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研究,参与组织协调市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向市委、市政府报送重要研究成果和重要信息,反映学术动态,组织开展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论坛、科学实践和学术交流活动等。
现因工作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市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对象、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招聘岗位、人数、对象及资格条件具体详见《珠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表1)。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发送电子版报名信息,同时特快专递邮寄报名材料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具体方法:
第一步:发送电子版《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表2)及《珠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表3)至邮箱:zhswzys@zhuhai.gov.cn(邮件主题以“姓名+报考岗位代码(名称)”命名,例如:张三报考01岗位(综合部工作人员))。
第二步:特快专递邮寄报名材料复印件(原件于领取《准考证》时查验)。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2号市人民政府1号楼704室;联系人:杨维;联系电话:2222896;邮政编码:519000。
2.报名时间: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16日16:00时(考生报名时间以签收邮件时间为准)。
3.报名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1)《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2)《珠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3)学历学位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习成绩单)、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资料复印件;(4)近期大一寸免冠彩照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5)报考者须提供党员证明材料;报考02岗位的,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6)研究生须提供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报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岗位参加考试人员。各岗位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考试通知及领取《准考证》日期,于2013年9月22日20:00时前在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zhcpt.edu.cn)和市委政研室网站(http://www.zhsw.gov.cn/sww_ky/swzys/)公布。
5.注意事项:(1)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否则,将不予开考;(2)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备验。
(二)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分数均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1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统一组织,闭卷形式。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考生人数1:3的比例,确定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如入围面试人数达不到1:3时,则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笔试成绩、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和市委政研室网站公布。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答辩方式进行,当场评分、统分,并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岗位体检及考察人选。
考试成绩及各岗位体检人选,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和市委政研室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三)体检及考察
统一组织体检,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考生自理)。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和市委政研室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市人事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调动或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有关招聘信息,可登陆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和市委政研室网站查询。
(二)被聘用者须于2013年10月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应聘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拟聘资格;所缺名额,在同岗位考试合格考生中按成绩高低排序依次等额递补:1.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4.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者;5.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6.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四)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者,已签订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222896;举报或投诉电话:0756-2211977、0756-7253315。
附表:1.珠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rar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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