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工作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精神,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揭阳市民政局定于2013年9月组织揭阳市复退军人医院、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人数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2004年至2013年(其中护士岗位为2004年-2013年,其他岗位为2006年-2013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具体要求详见《2013年揭阳市民政局属下三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人数。本次拟招工作人员28名,其中:市复退军人医院拟招25名,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拟招1名,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拟招2名。
(三)报考条件。应聘的报考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等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相关待遇
被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政策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定于2013年9月24日至26日共三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揭阳市民政局办公室(榕城区东山莲花大道以东市民政局五楼),咨询电话:8214800。
(二)报名方式、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带齐相关有效证件和资料到揭阳市民政局办公室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每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员到报名现场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提交下列证书、证明材料:
1、毕业证书(国外学历需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有者提供);
3、有效内地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相片2张;
5、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暂缓就业协议书,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书,人事关系寄存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由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出具证明;
6、“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或“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有者提供)。
上述要求提交的证书、证明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捏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形式进行。笔试采取试卷作答形式,按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采取面对面考核形式,按“合格”或“不合格”评定。
(一)笔试
为确保竞争、择优、公平、公正,本次笔试设置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为1:2,即每个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必须等于或大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2倍方可开考,否则,该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考试。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参加笔试。笔试由市民政局组织,市人社局监督。笔试科目将按照不同岗位分两组设定(不指定用书):
1、揭阳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营销管理职员”、揭阳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财务管理职员”、“计算机人员”等三个岗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2、揭阳市复退军人医院所有招聘岗位考试科目为医疗卫生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试题由市民政局委托市人社局命制。笔试时间初定于10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由招聘单位在距考试至少两天前通知考生领取。笔试结束后,由市人社局委托专业机构阅卷评分。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一村一名大学生”人员,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本次考试笔试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交所参加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否则视为放弃加分。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
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等额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同一岗位最后一个面试名额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将组织该岗位最后一个面试名额笔试成绩相同者进行复试,按复试成绩得分最高者确定为该岗位的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名单将在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揭阳市民政局网站公布。
2、组织面试
面试由市民政局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市人社局监督。
(1)成立面试评委小组。面试评委小组由市民政局抽调9名专家组成。
(2)面试形式。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言行、举止等方面情况。面试顺序通过抽签确定,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面试。
(3)面试成绩评定。面试成绩由各评委以“合格”或“不合格”独立评定,等于或多于5位评委评定为“合格”的,面试成绩为“合格”。等于或多于5位评委评定为“不合格”的,面试成绩为“不合格”。面试评委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现场向考生宣布面试结果。
如面试“不合格”或面试对象放弃面试,招聘岗位出现招聘人数缺额的,则在该岗位未进入面试范围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按缺额人数等额进行一次递补面试。如递补对象面试不合格或放弃面试的,则不再进行第二次递补,所缺岗位名额不在本次招聘中解决。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面试合格者为体检对象,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由市民政局委托具备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在接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在年度经费预算中支出。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为考察人选,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书》。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市民政局成立考察小组对考察人选的人事(学生)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经考察,有违法或严重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员。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招聘,招聘岗位出现招聘人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
市民政局根据笔试成绩、面试结果、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揭阳市民政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录取与聘用
(一)录取核准。市民政局确定拟聘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
(二)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附件:
附件1:揭阳市复退军人医院、揭阳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rar(点击查看);
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rar(点击查看);
3、市复退军人医院、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简介.rar(点击查看)。
监督电话:0663-8220380(市人社局)
0663-8217885(市纪委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室)
咨询电话:0663-8214800(市民政局)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揭阳市民政局
201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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