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局为国家行政机关,隶属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垂直管理,负责北京市范围内的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出纳一名。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工作严谨,品行良好,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
(二)财务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具有会计证并在财务岗位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编制部门预算、决算报表、财务工作总结等;
(四)具有北京市户口。
三、招聘程序
(一)按照聘用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二)应聘人员须参加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的考试。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5名面试人选。
2、面试采用现场问答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等。
3、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4、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2名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组织进行体检和差额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四、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5年3月2日至3月8日。如报名人数不足3人,报名时间延长到3月10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三)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24188584@qq.com
报名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身份证、户口本和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个人近期一寸彩照1张。发送邮件后收到回复的视为报名成功。
联系人:唐涓 咨询电话:88011908
五、相关说明
(一)应聘者应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一经录用,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月工资为3000元。试用期结束,符合条件,签订聘用合同,月工资为3500元。
(三)此次招聘对审核合格、参加笔试、面试人员都将在我局www.bjsafety.gov.cn网上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