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书画院2013年公开招聘专职书画家简章
为优化广西书画院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22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规定,广西书画院现面向社会招聘专职书画家。有关招聘事项如下:
一、广西书画院简介
广西书画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主管和直接领导的艺术机构,成立于1982年3月。著名画家阳太阳任第一任院长;著名书法家谢云任第二任院长。书画院设有办公室、创作室、美术馆、收藏室、网站。
广西书画院是集创作、研究、收藏、展览、交流为一体的公益性艺术单位,是广西唯一的省级国办书画院。内设书法、中国画、油画等创作研究部门。书画院坚持“学术立院”的宗旨,继承和弘扬中国传统文化,聚集广西美术界精英,具有广西书画群体创作最高水平。
广西书画院建院以来,先后举办了中国广西一日本京都书画联展,还举办了黄云、阳太阳、黄独峰、李骆公、谢云、涂克、梁荣中、黄格胜等大型联展和个人展览。近年来,配合政府工作,举办了《广西书画名家邀请展》、《广西反腐倡廉书画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神舟行”采风展》、及广西书画院书画家创作的油画、花鸟、山水、书法等研究、探索型画展、青年画家提名展、太行山采风展等大型展览并出版了一批具有学术型的精美画册,为广西美术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广西书画院现任院长苏蔚红,名誉院长雷波,副院长郑军里(常务)、张冬峰。现有专职、聘任书画家及美术评论家35人。
二、基本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
此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专职书画家共5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详见《广西书画院2013年公开招聘专职书画家计划表》(附件1)。
四、应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龄要求为50岁以下(196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五)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主要程序和时间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发布。
发布时间:2013年8月28日(星期三)至9月15日(星期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所需材料。
(1)报考者应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下载、填写、打印专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报名登记表》的“单位意见”栏上必须说明单位是否同意报考,如果还没有单位则不需填写,并贴好近期免冠2寸彩照,另准备同底2寸彩照1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报考岗位),于报名时一并提交招聘单位。
(2)报考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获奖证书、参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28日(星期三)至9月15日(星期日)的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及方式:请报考者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干部处(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03号自治区党委大楼1406房,邮编:530022)现场报名。
(3)考生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及录取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考者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资格审查是否合格。
4.发放准考证。
2013年9月20日(星期五)14∶00-18∶00。报考者凭身份证原件,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6.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
(2)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否则该岗位不开考。个别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确因需要在当年补缺的,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开考。岗位被取消后,由招聘单位通知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并允许其改报其他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