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审判工作需要,射阳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1、所招聘的职位为法官助理,属于协助法官履行审判职责的审判辅助人员。主要职责是在法官的指导下履行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接待案件诉讼参与人、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协助法官进行调解、草拟法律文书、记录等。
2、计划招聘法官助理15人。
3、录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
4、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满后,法院根据工作需要和聘用人员的表现决定是否续聘。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具有国民教育法律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通过司法考试者专业不限);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至1997年1月1日期间出生);
5、户籍地限盐城、宿迁、徐州、连云港、淮安地区(盐城籍优先);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不得报名法官助理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薪酬待遇
1、专科毕业生工作报酬为2000.00元/月(含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 本科以上毕业生工作报酬为2500.00元/月(含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
2、法官助理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及社会保险等权利。
五、报名
1、报名方式:有意向应聘的人员到射阳县人民法院办公楼512办公室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并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材料应包括本人照片、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其他能够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等。
2、报名时间:2015年3月26日至3月27日(8:30-17:00)。
3、资格审查:我院于2015年4月1日至4月3日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条件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六、考试
此次招聘法官助理只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1、根据面试结果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由我院统一集中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院进行考察。
八、公示与录用
1、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后,在我院网站(www.sycourt.gov.cn)上进行公示。
2、公示期届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我院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射阳县人民法院政治处(江苏省射阳县合德镇晨光路2号)
咨询电话:0515—69220092
联 系 人:季玉亮 杜德由
(欢迎来人或来电咨询)。
射阳县人民法院
2015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