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保育院是上饶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各级领导部门的关心与支持下,2001年被评为上饶市首批省级示范园,又先后于2004年、2008、2012年三次顺利通过省级示范园的复评,稳步发展,成为一所办园条件优异、师资队伍优秀、保教质量优良的公办幼儿园。随着幼儿园发展,优秀的专职幼儿教师短缺这一矛盾日显突出,为改变这一现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5年内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资格条件 |
备注 |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其他 | ||||
幼儿教师 |
专业技术 |
2人 |
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小学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 |
大专及以上 |
3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取得教师资格证 |
|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3年 6 月 19 日-2013年 6 月20 日(8:30-17:00);
报名地点:上饶市保育院(上饶市信州区灵山路2号上饶市保育院二楼院长办公室)
2、报名办法: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上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到报名地点报名。在编在岗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资格审查:上饶市保育院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于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考试办法
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否则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笔试内容为与幼儿教育相关的专业知识:《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及教学法等。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占总成绩30%。
2、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均参加面试。
3、面试。面试以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内容为琴法、弹唱、舞蹈、说课、美术等五项。每项各占20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70%。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4、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则取面试分高者。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考核工作由上饶市保育院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4、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一次。如总成绩相同,则按本条第一款处理。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和考核确定的拟聘人员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
六、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联系电话:0793—8312988
监督电话:0793—8307150 8223054
上饶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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